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8 08:54:28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精选8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精选8篇)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

  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同心医院、山东潍坊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潍坊口腔医院新华分院、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潍坊市奎文区妇幼保健院、潍坊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所、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奎文许光琴妇科诊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伊济源面神经学研究院潍坊面神经医院、潍坊东方骨科医院、潍坊肛肠外科医院、奎文李储忠医疗美容诊所、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卫生室、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口腔医院、奎文海大医疗美容门诊部、潍坊医学院校医院、奎文郑中华牙科诊所、奎文孙雷口腔诊所、奎文李月军口腔诊所、奎文魏占荣口腔诊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刘承礼口腔诊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门诊部、高新韩晓文口腔诊所、潍城刘永胜口腔诊所、潍城周海祥医疗美容诊所。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三)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四)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五)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六)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七)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八)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九)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一)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二)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三)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组 长:孟庆阳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赵金顺 卫生监督处主任

  成 员:宿希龙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张建科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刘丰东 卫生监督处支部副书记

  刘洪庭 卫生监督处副主任

  张晓静 中医科副科长

  王 勇 卫生监督处监督四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宿希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良增

  副主任委员:刘新涛 孙步策

  委 员:宋会臻 张传友 王卫红 史春青 张 新 宋洪宽 石华序 李 强 马克强 张 丽 周晓峰

  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对象

  (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个人论文发表、科研立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执业医师要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一)集中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业务水平的测评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具体实施时间

  9月10日前,医务科应将考核医师的基本信息表(连同Excel电子版)汇总、建档。

  10月10日前,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

  11月10日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评。

  11月20日前,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将医师考核结果录入考核管理系统,将《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对有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列举情形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12月5日前,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

  12月20日前,卫生局医政科应当将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完成医师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的记录工作。

  (三)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8、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9、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0、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1、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1、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医院及上级部门按排的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

  2、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医院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对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最后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以下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2、简易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5)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七、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医院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八、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师考核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篇3

  一、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县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四大类别。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试三项。

  (一)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机构负责考核,考核机构复核。

  (二)专业技能测试由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统一命题,考核机构组织测试,考官必须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测试办法:技能测试共考2题,其中必考题1题,从3题中随机抽取一题,备考1题,从20题中随机抽取1题,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专业知识考试由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统一命题,考核机构组织考试,考试办法如下:专业知识考试共100题,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一)简易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的采取简易程序,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易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及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和取得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成绩、职业道德测评后,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在进行业务水平考核。

  (二)一般程序

  符合一般程序的医师,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经考核机构复核通过后,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四、考核结果判定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考试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由县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人员,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考核,如不合格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阶段

  xx月xx日-xx月xx日:县卫计局调整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人员,设定县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定考办”)具体负责辖区内考核工作,设定考核机构及考核片区的划分。

  xx月xx日-xx月xx日:定考办负责组织辖区内考核机构的审核工作,考核机构向定考办提交信息登记表;受考核机构及医师执业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向所在医疗机构备案并及时在《国家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更新修改,机构信息代码,不熟悉操作的机构或人员请在医政群下载视频学习。

  (二)学习测试阶段

  xx月xx日-xx月xx日:全县被考核医师在医政群按医师类别下载资料自主学习。

  xx月xx日-xx月xx日:医疗机构组织注册在本单位的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工作,并在xx月15日前报考核机构复核。

  xx月xx日前考核机构将复核结果汇总通知被考核机构,并将复核结果报定考办备案;被考核机构在接到复核结果后7日内录入考核信息系统,同期开展业务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

  xx月xx日-xx月xx日:定考办统一命题、组织安排理论水平测试工作,组织巡考小组全程监督各考点业务水平测试工作。考试结束后,试卷及答题卡由考核机构现场收回,以确保测试的公正性。

  xx月xx日-xx月xx日:定考办组织人员统一阅理论水平测试试卷,并将结果反馈到各考核机构。

  (三)总结阶段

  xx月11日-xx月30日:考核机构汇总录入被考核机构人员考核结果,并将考核总结报定考办。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医师定期考核实行业务分管院长负责制,各考核机构与被考核机构要精心组织,按照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走过场,认真做好医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试卷领取。各考核机构考试时间前一天到定考办领取专业知识考试试卷,严密保管。

  (三)考试组织。每考室30-40人,一人一桌,监考人员2人,前后左右间距不少于60公分。专业知识考试结束后,答题卡当场密封保存,试卷统一销毁。

  (四)严格奖惩。

  1、考核机构不按考核程序和内容考核,走过场的视其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

  2、圆满完成定考任务的考核机构,将通报表彰。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篇4

  1、经营业绩绩效考核法

  a大多数民营医院,特别是珠三角的民营医院,因主要消费人群为外来务工人员,决定医院的病人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医院往往不会注重品牌建设;同时,由于经营管理者受老板对医院业绩的要求,期望能够在短期内有较快的业绩增长,让老板对经营管理者的经营能够给予肯定,能够给经营管理者增强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的绩效管理往往只注重经营业绩,在绩效方案设计上,通常只需要考核与业绩直接相关的指标,所以医院对门诊医生只考核门诊收入。

  b考核门诊收入一般采用3、5、8提成法。即:药品收入因为药品有较高的成本按3%计提;

  c检查、化验等需要辅助科室来完成的项目按5%计提;

  d手术、治疗等利润较高的项目按8%计提。优点:以业绩为王的主导思想,必然能够在短期内见效,引导医生加大开发,不断优化经营路径,提高单体消费;

  e适合短期拉升业绩和以流动人口消费为主的地区。现在已经有很多民营医院走规范经营的思想,逐渐淡化经营业绩提成法。

  2、门诊量与经营业绩组合的绩效考核法

  a由于只考核经营业绩容易造成短期行为,出现大处方,不断拉高单体消费,损伤医院品牌。经营管理者逐渐认识到单一指标不利于医院的发展。为了体现工作量与薪酬的关系,把单体消费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于是引入了门诊量的考核。通过情况下,引入门诊量的考核会把分配门诊病人的管理相结合。即通过市场来院的初诊病人基本上采用平均分配的方法,点名看诊的病人直接分配给相应的医生,且不计入分配指标;同时,复诊病人采取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接分配给原初诊时的医生看诊。即:每一个门诊量50元;

  b药品按1%、检查、化验按3%、手术和治疗按5%计提。优点:强调多劳多得和复诊量,引导医生树医院品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重在考核复诊量。现在越来越多的民营医院开始向门诊量与经营业绩组合的绩效方法发展。此种方法有公立医院也较为常见。只是因为公立医院的门诊量远远大于民营医院,所以相应的提成比要低。公立医院每一个门诊量一般按挂号费的全额和诊察费的50%计提给医生;

  c药品按0.2%,检查、化验按1%,手术和治疗按2%计提。这种方法是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通用的绩效管理方法。缺点:单次消费较低,医生可能拉长复诊次数,降低治疗效果。适合流动人口少,以本地消费为主的地区。

  3、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

  随着民营医院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民营医院不断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手段,把预算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管理进行了细化和分工,对初诊病人的来源进行了较好的规范,对各病种的单体消费进行了理性评估,把病种按照产品的方式进行了规划。每个病人的复诊天数、收住院率、日均消费、人均消费等指标都进行了科学论证。对相应的指标进行科学设定,采取正态分布的方法进行区间管理。落在正态分布最佳的区间,提成额或提成比越高。由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涉及病种,而各病种的差异又较大,只能举例来讲。

  以颈肩腰腿痛为例,博爱集团长沙片区制定了年轮七天康,这就是标准,按照这个标准,通过病人需要复诊6次,完成七个步骤的治疗。那正态分布的复诊天数:一级为6天;

  二级为5天或7天,三级为3、4、8、9天,四级为1、2、10、11天,其他为五级。完成6次复诊的,一般消费在4500元,按358计提的原则,应当计提225元左右。据此,一级的提成比为6%,二级的提成比为5%,三级的提成比为4%,四级的提成比为3%,五级的提成比为2%。

  优点:以目标管理为起点,注意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时兼顾经营业绩,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考核方法。缺点是标准的制订有难度,核算也比较复杂,对数据要求公开公正。因此,适合管理水平较高,有较好历史数据分析的医院实施。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都实用。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篇5

  为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业务水平,提高医务人员技能操作水平。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开展全院医师“心肺复苏”实践技能和“三基”理论知识考核。

  一、技能考核目的:

  加强医务人员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业务水平,提高医务人员急救技能操作,减少医疗纠纷,进一步落实优质服务。

  二、考核要求:

  各科室医生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培训、学习、考核,要求全院医师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急救技术操作,在培训结束后考核必须人人过关。

  三、考核内容:

  心肺复苏、气管插管

  四、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8月9日————8月31日 计22天

  (一)准备筹备阶段 8月9日—17日:

  1、8月9日—10日成立蒙城二院“三基三严”考试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

  2、8月11日开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检验科、生化室、ct、放射科)主任会宣布“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技能培训考核方案方案。

  3、8月12日—13日举办全体医师心肺复苏技能操作讲座。

  4、8月16日—17日心肺复苏实践技能操作培训。

  icu医师王赢波负责培训各科室抽调医生( icu:王赢波;手术室:杨红亚;骨泌科:邓慕夏; 普外科:陶书飞 ;妇产科:常君 ; 儿科:吴朝阳 ; 干部科:赵琳;内二科:邓凯;内一科:马飞; 肝病科:潘青山;门诊部:葛静。院前急救:马飞 急诊科:梁保友)

  (二) 技能操作练习阶段:

  8月18日—20日:由王赢波医师协同内科系统抽调的医师负责培训本科室医生,练习技能操作;(内一科、内二科、干部科、急诊科、儿科、肝病科、icu)

  8月23日—25日:由邓慕夏医师协同外科系统抽调的医师负责培训本科室医生,练习技能操作;(手术室、外科、骨泌科、妇产科、门诊部(含皮肤科)、院前急救)

  8月26日:由马飞医师负责培训各科室未能及时参加培训医生自行安排练习。

  (三) 考核阶段:

  8月30日—31日:下午考试。

  五、考核奖惩措施:

  1、要求人人过关

  2、考核成绩前三名(名次含并列)各奖人民币六百元。

  3、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各处罚人民币壹百元。

  4、考核成绩在后三名(名次含并列)各处罚人民币六百元。

  六、监考: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篇6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根据卫生部制订的《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受益度为核心,在严把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准入的基础上,实施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制度,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执业活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管理

  1.县卫计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各乡镇卫生院、柏溪镇公卫中心要成立由卫生院领导为组长,医疗、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和落实本辖区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2日前报县卫计局考核委员会。

  三、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在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2.在村级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等人员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另行安排考核。

  3.女55周岁、男60周岁,仍被聘用在村站工作的乡村医生,可不参加业务水平考核,但需进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职业道德考评。

  四、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情况、服务规范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两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当地乡镇卫生院赋予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开展情况。

  2、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3、学习培训情况:参加医学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情况。

  4、服务规范情况:依法执业和《基本药物目录》执行情况。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以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材料为宜。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中(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的成绩,受到的奖励或处罚,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填写考核记录。

  3、业务水平测试:以2015年乡村医生培训考试成绩为依据。

  4、职业道德评议:以乡镇卫生院评定为主,乡镇考核小组采取听取乡村医生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评定记录。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小组应于考核前20天书面通知(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程序、考核组成员单位、姓名、职务或职称等内容)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签字,存于考核小组。不能书面通知的可采取电话通知等方式,并作好记录。

  2、考核小组根据业务考评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于考核完成后1周内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4、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如乡村医生不签署意见,送达人及证人应签署送达时间、地点等。

  5、考核小组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将考核结果向县卫计局报告。

  (三)职业道德评定

  1、该项评定主要是评定乡村医生的医德医风情况,采取乡镇卫生院评定和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及村民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三个档次。

  2、村民委员会的问卷调查需有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签字。

  3、乡村医生的问卷调查在本村进行,本村已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参加问卷调查。

  4、村民问卷调查在本村进行,每村调查问卷为5份。

  5、问卷调查由各乡镇考核小组负责,参加问卷调查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共同在调查问卷上签字。

  (四)考核结果评定

  1、业务考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业务水平考核为50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学习培训情况1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职业道德以乡镇卫生院评定为主,对乡镇卫生院评定为基本合格及合格人员再进行问卷调查。如村委会评定为合格或基本合格,问卷调查有80%以上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其评定结果可上升一个档次。如村委会评定为不合格,乡村医生和村民问卷调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可认定为基本合格,问卷调查合格率不足80%的,仍认定为不合格。

  3、最终考核结果的认定:业务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职业道德考评为合格或基本合格者,认定为合格;业务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职业道德评定为不合格者,认定为不合格。

  4、对提出复核申请的乡村医生,由县考核委员会组织复核,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五)补考

  1、对业务考评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在30天内按业务考评程序组织补考。

  2、对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在30天内按职业道德考评程序组织再次考评。

  3、再次考核合格者可认定为合格,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既认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将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经考核不合格的,县卫计局将依法注销其执业资格。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3.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由县卫计局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进行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卫生室名称、乡村医生姓名、性别、年龄、医学学历、考核结果等。

  六、考核周期及首次考核工作安排

  1.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规定,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2.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全县乡村医生首次考核周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乡村医生考核评定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乡村医生考核情况和《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备案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卫计局疾控股。

  七、回避制度

  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小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小组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卫生院及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开、公正,严禁利用考核之机进行打击报复;严禁收受红包、礼品等。

  (二)乡村医生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规定,接受考核;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首次考核不合格未在6个月之内提出再次考核申请,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提出再次考核申请后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县卫计局将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因组织工作不力或未按有关规定开展乡村医生定期考核的,将视情节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篇7

  为加强xx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篇8

  为了使科室二次分配能够充分体现职工的价值,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各科室在绩效工资的分配中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把职工的能力、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业绩成果等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特制定了科室二次分配指导方案。由于医院的科室有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各科室的业务范围、工作特点、发展阶段以及人员素质等都有很大的不同,难以用一个统一的标准要求实施二次分配,现就部分科室制定基本的指导性分配方案。

  一、手术室内部分配指导方案

  医生护士的绩效工资要分开核算。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分别发放。20%的绩效工资按原定分配系数分配到个人。80%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工作量积分的占比核发到个人。

  1、麻醉医生的工作量绩效工资的核算。

  (1)根据麻醉工作的操作技术难度核定各单位工作量的分值:

  (2)计算出全月手术总分值和各个医生的手术分值。手术分值=∑(各类麻醉台数×相应类别的单位分值)

  (3)每个医生的工作量绩效工资=本科全部医生的工作,量绩效工资×(每个医生的手术分值/手术总分值)

  2、护士工作量绩效工资的核算。

  (1)护士工作项目及分值,

  (2)计算出每月每人的工作量分值和全部护士的总分值。

  (3)根据每位护士的工作量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计算每位护士的工作量绩效工资。

  二、临床科室内部分配指导方案(适用科室:妇科、外科、内科、儿科)

  医生护士的绩效工资要分开核算。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分别发放。20%的绩效工资按原定分配系数分配到个人。80%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工作量积分的占比核发到个人。

  1、医生(医疗组)的工作量绩效工资的核算。

  (1)工作量分值计算

  (2)各位医生(医疗组)工作量绩效工资=全科医生的工作量绩效工资×(各位医生或医疗组的工作量分值/总分值)

  2、护士(护理组)工作量绩效工资的核算

  (1)工作量分值的计算

  (2)根据每位护士(护理组)的工作量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计算每位护士(护理组)的工作量绩效工资。

  三、B超室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20%的绩效工资按原定分配系数分配到个人。80%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工作量积分的占比核发到个人。

  2、工作量分值计算

  3、各位医生工作量绩效工资=全科医生的工作量工资×(各位医生工作量分值/总分值)

  本指导方案的二级考核和计分方法仅供参考,各科室可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用于本科室的分配方法。另外还需对本科室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将考核系数与职工的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各科室的二级分配方案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如遇业绩波动较大也可以随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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