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方案

时间:2022-10-04 05:18:05 植树绿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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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了让大地山清水秀,为了让家园绿树红花,让我们手拉手,肩并肩,共同加入到保护环境的行列中来吧。我们今天播下一份绿色的种子,明天将收获一片蓝天绿地。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护我们的家园,让绿色铺满天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绿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方案

  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城市形象,加快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美丽城市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美丽城市”为目标,秉承“生态、自然”建设理念,坚持“增绿提质、裸地绿化、建管并重”的原则,按照“网络化、多样化、立体化、特色化、园林化”建设思路,在主城区全面开展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全面掀起园林绿化高-潮,精心打造“乔木为主、四季常青、三季有花、乔灌花草搭配、高低错落有致、组团式布局”的园林式景观,形成以城市林荫路为绿网框架,以公园、广场、游园为亮点,以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为依托,点、线、面有机结合,各具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把我市建成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绿色家园。

  二、总体目标

  自今年10月起,用三年时间,全市动员,全民参与,从道路体系、公园体系、广场游园、庭院绿化、裸地绿化五个方面入手,大力开展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新建改造绿化面积300万平方米,裸地覆盖60万平方米,今冬明春完成主体任 1

  务,明冬后春完成扫尾工作。

  ——道路体系提升。按照突出重点、扩大规模、合理布局、提高档次、一路一景、绿美结合的原则,新建道路绿化和原有街路绿化提升改造相结合,全面提升重点街路的绿化水平和指标,打造“绿树掩映、繁花似锦”的城市新街景。

  ——广场游园提升。通过适度点缀大规格乔木、更新完善植物、增加花卉造型、文化景观、修整小品设施,做到乔、灌、花、草、藤合理搭配,扮靓城市“会客厅”,打造优美宜人、设施完善、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公共空间。

  ——公园体系提升。按照建设精品公园的标准,本着“文化点题、生态造园、打造精品、服务民生”的原则,扎实抓好现有公园的提档升级,通过增加绿量、消灭裸地、完善设施、强化服务和管理,提高公园的观赏性和生态性,增强公园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公园的内涵和品位。

  ——庭院绿化提升。按照靓美、宜居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为载体,以调整绿化格局、绿化空间、提升绿化标准为指导,加大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及改造力度,创建更多的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

  ——裸地绿化提升。本着“宜绿则绿,宜硬则硬”的原则,对主城区21条主干道、143条次干道及小街巷进行整治,补植完善绿地22.7万平方米,硬化铺装23.7万平方米,空 2

  闲地绿化14万平方米,实现裸露地面的“双覆盖”,减少扬尘污染,打造“黄土不露天、美丽城市行”的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三、任务要求

  (一)道路体系提升

  着重从以下八处重点部位进行提升:

  1.建国路、世纪大街北段。完成分车带和两侧绿化提升改造,提升改造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其中:两侧绿地,要补植完善乔木、花灌木、宿根花卉,形成植物高低错落,疏密有度的丰富绿化层次;分车带内,要增植白蜡行道树,补充栽植花灌木。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

  2.南连接线。完成南连接线全部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约8万平方米,栽植行道树3900株。其中:南连接线A段(南连接线立交桥至高速南口)两侧种植法桐行道树,分车带种植白蜡,配以碧桃、石楠球、黄杨、小龙柏、麦冬;B段(长湖桥至A段)分车带种植大叶女贞,下衬金叶女贞、黄杨、月季、地被花卉等,要做到乔、灌、花、草层次分明,打造浓荫匝地、气势宏大的`绿化景观。

  (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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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环城路。改造面积共约47万平方米。其中:对北环路分车带和北环路、南环路两侧绿地进行提升完善,增植乔木、彩叶植物、花灌木和地被植物,形成高低错落的植物层次,建设精品示范段,改造提升面积23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对东环路两侧现有绿地,适量增植乔木、花灌木、地被花卉等植物,增加绿量花量,丰富植物层次,提升景观效果,改造提升面积8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按照环城路两侧各50米标准,清理北、南、西环现有空地,实施林带补植、扩建、更新,特别是过村段林带要适当加厚、加密,以屏蔽杂乱环境,着力打造环城景观林带,改造提升面积共16万平方米(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今冬明春完成全部林带建设)。

  4.中华大街和公交东站广场。按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秦皇大街和东站广场全部绿化建设。东站广场适量增植冠大荫浓的落叶大乔木和色彩鲜艳的花灌木、地被植物,满足夏季遮荫要求,丰富景观色彩,提高广场的绿化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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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

  5.立交桥。提升改造面积共约26.3万平方米。

  植物、花灌木等,丰富配植层次,实施生态型绿地建设,加大植物密度,提升整体绿化效果,打造城市绿化亮点(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绿地的改造提升);邯武快速路立交桥绿化,以组团式种植的乡土树木林地为主,改善城市西部生态环境,107国道南、北立交桥和南连接线立交桥等在现有绿地中增加乔木、花灌木等,提升绿量花量,改造面积共约11.3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现有绿地提升)。

  6.路网新建道路。对30条具备绿化条件的新建道路,按规划设计方案种植行道树4.14万株,高标准建设绿地4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今冬明春全部完成)

  7.行道树补植。对主城区人民路、中华大街、滏东大街等21条主干道,新兴大街、丛台路、曙光路等143条次干道及小街巷补栽行道树2650株,对现有道路分车带缺株断垄进行补植完善,强化管理,打造整洁优美的道路景观。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补植任务)

  8.高速北口。完成北城雕至高速北口区域两侧绿化提升,改造提升面积约21万平方米。实施中,按打造“林-海、花海”的要求,增加种植乔木、常绿植物、色叶植物和花灌木,大面积栽植色彩缤纷的地被宿根花卉,增加绿量花量,提升植 5

  物景观效果,形成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营造葱郁繁茂、花团锦簇的迎宾气氛。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7年冬完成)

  (二)广场游园提升

  着重从以下四处重点部位进行提升:

  1.博物馆广场。改造总面积3.3万平方米,主要任务是:维修景观喷泉,更新绿地喷灌、地下电缆、景观亮化等设施,更换破损的广场铺装、池沿等;增植一些大乔木、花灌木,更新广场绿地模纹、草坪1.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2.人民广场。重点在广场绿地内增加种植花灌木和地被花卉,着力改善花灌木数量有限、花期短、色彩单调的绿化现状。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提升任务)

  3.区管广场游园。主城区三区一县及经济开发区各自所管理的游园,要因地制宜,适量增植大树,完善补植乔灌花草藤,整治维修小品,增加坐凳等设施,强化日常维护管理,提升景观和服务功能,改造面积共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今冬明春完成所辖广场游园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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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它广场游园。对学步桥广场、古城广场等广场和太极园等游园适量补充乔木、花灌木,丰富配臵层次,花架补全藤本植物;整修完善园林小品、设施,加强管理,打造优美宜人休闲空间。改造面积共26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7年冬完成提升任务)

  (三)公园体系提升

  根据各大公园的实际,实行分类提升。

  1.人民公园。按规划方案,高标准完成主题景观区、亭台、雕塑、小品、配套设施及两岸绿化建设,尽早形成“绿水碧湖桥秀色,高楼大路尽枕河”的优美风光;栽植大规格乔木,密植花灌木,大量栽植地被植物,营造立体式、多层次的植物群落,增加绿量,美化公园沿河园林绿化景观。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全部完成)

  2.春秋公园。按照打造精品公园的要求,增植国槐、皂角、七叶树、马褂木等特色乔木600余株,补种花石榴、金银木、木槿等花灌木4000余株,裸露地面补植八宝景天、玉簪等地被花卉6万平方米;栽植芦苇、睡莲等水生植物800余株,增设完善亭、廊、小品、景石及无障碍车位、坡道、盲道、公厕等各种便民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提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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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历史遗址公园。今冬明春主要任务:完成公园现有绿地绿化提升,打造牡丹园、蔷薇园、迎春园等专类花卉园区,并进行相应的地形改造,增加公园的景观特色,增加精品节点;补植栾树、国槐、法桐、红花槐等乔木和紫玉兰、榆叶梅、紫薇等花灌木共15个品种2.2万多株,对西小城西门阙节点、龙台等区域进行环境整治、铺装、绿化及文化景观提升,完成北部土方工程等工作。2017年冬季,实施北部区域绿化建设,新建绿化面积约2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4.黄河景区。对支漳河景区现有绿地进行提档升级,增植乔木、花灌木和地被花卉,提高绿量和景观效果。改造提升面积5.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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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提升任务)

  5.山体公园。完成游乐场、办公区拆除后的绿化建设、园路铺装;结合串城街改造,完成动物园改造、植物补植等工作。新建面积3.6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7年冬完成)

  (四)庭院绿化提升

  重点从两个方面入手进行提升:

  1.对新建小区、单位庭院强化规划控制。在实施高标准全面绿化的基础上,在小区的公共绿地和单位庭院重点部位适量种植大规格乔木,尽快提高新建小区、单位庭院绿化覆

  盖率,对透视围栏、花架和地下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公建屋顶实施立体绿化,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市民对绿色的渴望和需要。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对具备绿化条件的要逐个督促实施)

  2.对既有小区和单位庭院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提升。根据实际情况,依形就势,利用栏杆、楼间、屋顶、阳台以及道路两侧等空间,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藤则藤,因地制宜,下大力建绿、造绿、添绿,让能绿的地方都绿起来,做到“开门见绿、推窗见景”。

  (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按所辖范围内既有单位、小区数量,分三年分别按40%、30%、30%的比例完成提升任务)

  (五)裸地绿化提升

  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进行绿化提升:

  1.人民路、滏东大街等主干道。按照“一街一景”的原则,采取密植增绿、节点添绿、见缝补绿的方式,对绿化带和重要绿化节点进行提升改造。大量种植大规格丰花型花灌木和宿根花卉,打造“花街、花廊”,真正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形成新的城市亮点。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县区配合;今冬明春完成全部裸地“双覆盖”任务)

  2.建国路、山岭路等次干道和小街巷。补植行道树,因地制宜,对裸露地面宜绿化则绿化,宜硬化则硬化,实现“双覆盖”,达到整洁有序的景观效果。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县区配合;今冬明春完成全部裸地“双覆盖”任务)

  3.主城区空闲地。栽植乡土树种进行绿化,以减少扬尘,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今冬明春全面消除主城区范围内空闲地)

  4.建设项目空闲地。对人民路、长安大街、环城路等21条主干道沿线和公交东站周边已确定建设单位但尚未实施工程建设的用地,要动员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由建设单位清理场地,在围挡(墙、栏)内临主干道一侧30-50米范围内实施高标准绿化,绿化方案要经指挥部批准。近期不实施工程建设的空地也要进行植树绿化。

  (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县区,今冬明春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相关市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指挥部,以高规格的指挥部、密集化的调度,迅速在全市掀起今冬明春主城区绿化工作高-潮。

  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完成时限和奖惩标准,做到人员、资金、措施、督查“四个到位”,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多元投入,保障需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绿化投入,保证绿化建设的需要。主城区市直部门所辖范围“绿美邯郸”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投入;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所管广场、游园、环路片林、空地的园林绿化提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小区、单位庭院内的绿化提升和围挡内空地临时绿化由相关管理单位自筹资金。按照“谁绿化、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园林绿化;采取绿地认养、认建、冠名等方式,拓宽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的积极性,形成全民推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破解绿化建设瓶颈。

  (三)建管并重,提高质量。坚持管种结合、重在管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办法。一是严格施工操作规范,严把苗木质量、土壤、种植等关键环节,做到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二是实行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切实提高管理实效,确保成活率和绿化景观效果。三是积极探索绿化养护模式,实行绿化养

  护市场化承包运作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护效果。四是对东区园林绿化建设实行严格审核把关,凡东区园林绿化工作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公用事业局审核并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

  (四)统筹安排,明确时限。2017年10月底前,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和市公用、建设、交运、水利等部门确定所辖范围三年内增加绿量和空闲地绿化的地点、数量、投资,把任务分解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1月初,完成项目设计及投资较大项目的招投标、苗木订购等前期准备工作;今冬明春,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安排、有序推进,抢抓栽植黄金季节,全部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方案 篇2

  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中开展“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提质、增绿”为主线,大力实施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创新理念、完善措施,着力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园林绿地新格局,加大园林城市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发挥引领作用。

  ——园林城市创建实现新突破。秦皇岛、唐山、廊坊市力争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其他设区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县级市全部建成省级园林城市,60%以上的县城建成省级园林县城;三年内,唐山市所辖县(市)全部创建成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在省内率先建成园林城市群,石家庄市建成环省会园林城市环,环首都区域建成园林城市带。

  ——城区绿量大幅增加。全省城镇每年新增绿地5000公顷以上,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市每年新增绿地面积300公顷以上,其它各市每年新增200公顷以上; 1

  完成植树1000万株以上,新建街头游园绿地200个以上;三年内,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公园绿地服务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按照河北省“十佳公园”、国家及省“人居环境范例奖”标准,推进城镇公园和重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建成更多的精品园林工程;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绿地植物配置更合理,乔、灌木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具有较高的园林艺术水平,各市每年建成1个以上省级精品公园,建成2条以上园林绿化精品街道,实行精细化管理,重点部位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达到省一级标准。

  ——城市绿道绿廊建设扎实起步。各市要把城市绿道绿廊建设作为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期间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市都要建成60-100公里以上的绿道、绿廊系统,并达到道路交通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植物配置合理的标准。

  二、重点工作

  (一)统筹推进,实现园林城市创建新突破

  1、加强领导,完善创建机制。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目标责任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部门协调联动,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观摩培训、调度、督导和专家指导工作。

  2、分解目标,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全市的园林城市(县城)创建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推进。对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查找 2

  不足与薄弱环节,明确创建时间节点、任务节点。(任务分解,见附表)

  3、健全机制,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健全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制度,坚持政府主导,民主决策,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设区城市要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绿地系统规划进行补充和完善,将市域范围内的自然植被、河道、湖泊、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带的保护和恢复,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城市中心区增绿工程,城市绿道、绿廊建设,公园、游园建设等方面内容都要纳入绿地系统规划范畴。国家及省级园林城市年底前要完成绿地规划修编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市)的规划编制的督导,列入2011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计划的县(市),6月底前要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列入后两年创建计划的,年底前要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工作。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加城区绿量

  1、加大城市中心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各市按照人口密度大于1万人/平方公里的.要求,划定中心城区范围,对城市中心区绿化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重点针对城市中心区绿量少,分布不均匀,功能不完善,乔木少、绿化水平低等问题,制定增绿实施方案,尽可能创造条件扩大绿地面积,确保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60%;设区城市中心城区每年要新建街头游园绿地300个以上。

  2、开展多种形式增绿工程。通过规划建绿、拆建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破硬增绿等多种方式增加中心城区绿 3

  量,增加支路背巷、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等场所的大乔木、花灌木数量;因地制宜地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工作,各市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积极引导各部门开展立体绿化工作;加快林荫式停车场建设,2011年、2012年和2017年各设区市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分别达到20%、40%、和60%以上;加强城市居住区绿化建设,确保新建小区和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不低于30%,老居住区附属绿地面积不低于25%。

  3、推进城市绿道绿廊系统建设。省编制《河北省绿道绿廊总体规划纲要》,研究出台绿道绿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并定期进行专项调度督导,全面推进绿道建设;各市也要抓紧启动,编制市域绿道绿廊建设规划,将河道水系、各类公园、风景林地、风景区等场所都要纳入绿道规划。石家庄、唐山市要结合环城水系工程,建设道路体系完善、服务系统健全的绿色开敞空间;环首都经济圈的14个县(市、区)积极推进区域性绿道网建设,秦皇岛市要结合建设旅游城市,利用城市周边海岸线、山体,规划建设彰显地域特色的绿道系统,其他各市也要积极推进。 2011年各市确保开工,2012年要基本建成,到2017年进行完善提升;三年内,每市都要建成绿道、绿廊系统,并达到设施完善,标识统一规范。

  4、加强环首都经济圈区域的县(市、区)园林绿化建设。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的14县(市、区)要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作为建设宜居生活基地、养老基地、休闲度假基地的重要内容来抓。省制定加强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园林绿化建设指导

  意见和技术标准,定期对园林绿化建设、园林城市创建进行督导、调度。环首都的4个城市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指导各县(市、区)搞好公园、街头游园绿地的建设,提高居住区园林绿化建设标准和水平,营造环境优美、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三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绿地率大于38%,绿化覆盖率大于43%,每个县都要建成一个占地3000亩的森林公园。

  (三)建管并重,提升园林艺术水平

  1、提升城市综合性公园、广场、游园绿地改造水平。按照“精致、精细、精美”的要求,加强公园绿地的植物养护、卫生环境、服务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达到环境清新、整洁,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造型优美,无缺株、枯枝败叶,标识标牌设置规范的标准;对已命名的省级园林式单位、街道、小区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增植补植大乔木、花灌木,完善健身、休闲等各类服务设施,既要考虑到环境美化,行走方便,还要考虑到市民停留、健身、休闲和交流,设置更多的绿荫和活动场所。各设区市每年至少完成10个小区、10个单位的改造任务。

  2、提升城区水系整治和水景观建设水平。各地在推进城区河道、水体、湿地整治和水系建设时,保持河道、湖泊的天然形态,对驳岸进行艺术化处理,宜弯则弯,宽窄结合,避免线型单调、生硬,营造 “水清、岸绿、景美、亲水”的滨水生态景观,成为生态保护、文化弘扬、城市特色展示、健身游憩服务等多种功能的重要场地。

  3、打造精品工程,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要聘请高水平的大师参与,编制高质量的规划设

  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开放市场,引进高水平的施工队伍,强化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加快形成规范、有效的项目运作管理机制,实施工程项目责任制,为精品工程提供机制保障。建成2条(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建成3条)以上园林绿化精品街道,建成1个以上省级精品公园。同时,要把提升雕塑、小品建设水平作为打造精品园林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内规划建设一些能够展示地域人文历史,蕴涵时代精神,传承城市文明的雕塑、小品,要精心选题、精密制作、精巧布局,使之成为展现公园、广场特色的点睛之笔。

  4、提升园林绿地管理养护水平。按照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园林绿化成果。大型公共绿地、综合性公园、主干道绿化、迎宾线、城市出入口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养护队伍,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对小区绿地、单位绿地和街头绿地,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街办、物业管理公司和单位搞好养护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定期技术指导。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管理机构建设。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和创建园林城市要求,各地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

  2、拓宽资金渠道。各地政府增加创建资金的同时,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到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领域。在资金有限情况下,对精品园林绿化工程要有所

  侧重,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对城市重点部位养护管理有所侧重,争取多出精品工程,提升养护管理水平。

  3、加强培训交流。针对园林专业人员少,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创建经验的问题,利用两年的时间,对各市、县建设、城-管、园林局长就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创建园林城市等方面工作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各市加大培训力度,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对所辖县(市)业务骨干定期进行轮训,邀请有经验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借鉴外省市、县先进创建理念和成功经验,组织有关县市负责人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思路,转变理念,为提升园林城市的创建水平提供人才保障。

  4、强化督导考核。省政府每年年底将对各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和责任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完不成任务的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各市政府也要相应的制定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同时,依据《河北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评选办法及标准》、《河北省“十佳公园”评选办法及标准》对已命名的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和“十佳公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复查不合格,群众意见较大的,将予以整改或取消称号。各地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年终进行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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