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和规范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秩序,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市局部署,我局组织执法人员,认真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2012】14号文件《关于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及监督抽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基于我县无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抽验工作。据统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59家,查处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案件4起,抽验中药饮片22批。对部分销售使用单位未严格执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和存储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要求整改规范。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购进、销售、使用和储存环节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重点针对辖区内城乡农村集贸市场非法经营中药饮片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结合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对部分中药饮片进行抽验,并对检验不合格的药品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还现场对涉药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中药饮片专业知识,
提高涉药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制了中药饮片购进质量验收记录(台账),发放到各中药饮片销售使用单位。要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每次监督检查,进货验收记录是必须检查的首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登记记录台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购进假劣中药饮片者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查假打假,决不让假劣中药饮片坑害百姓。
通过这次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抽验,进一步落实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使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中药饮片监管总结 [篇2]
为贯彻《关于开展玉溪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内部中药饮片管理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 组织管理:
成立了由院长任主任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的 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中药饮片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912号)要求,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5%以内的政策规定。
二、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1、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2、 从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GMP认证书》、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和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3、所购的中药饮片要求有包装,包装上除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4、 不购入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
三、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1、 验收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和《中国药典》对中药饮片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2、中药饮片的验收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尽快处理。
3、 验收时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合格证等,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均进行逐一检查。
4、 验收时对与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标志内容不符合规定等存在疑问的品种,采取拒收,并与进货厂家及时沟通联系,尽快处理。
5、验收完毕,验收员在验收货证上签字,验收记录保存存档。
四、 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管理:
1、 在库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月将全部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 中药饮片储存于阴凉处,避光、阴凉、干燥、通风,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并有防潮、防霉、防尘、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等设施。
3、 中药饮片容易发生质量变异,养护过程中严格按照其不同性质进行养护。
4、 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重要饮片分开存放。
五、中药饮片的处方管理规定:
1、处方前记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费用、诊断以及患者一般信息,门诊或住院部号及病号和床号,麻醉、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记载患者省份证号、家庭常住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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