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的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在院团委和保卫处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我政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特于3月15日开展大型消费者维权活动。此活动旨在提高广大师生的科学消费观念,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1.提升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将专业知识更好的运用于实践,在活动中认识自身的不足。
2.通过宣传法律,让同学们受益,使得广大消费者知道维权途径,增强维权意识。
3.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国家普法宣传作贡献。
4.加强与其他单位与组织的沟通和协调,增强协会的整体凝聚力,为以后的活动打下基础。
三、活动主题
传承法治精神 促进科学消费
四、活动对象
河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全体师生
五、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5日
六、活动地点
学苑餐厅东门 2402教室 文综307
教室
七、活动流程
(一)活动内容
1.3月15日上午在学苑餐厅东门搭建宣传台宣传2017年消费主题法律知识、与图书馆结合展览贴近生活的法律书籍并向广大同学推荐相关法律书籍。
2.与校保卫处联合展摆假冒伪劣产品,届时有治安科人员对大家进行真假实物辨认讲解,增强全体师生的自身维权意识
3.设置法律知识咨询点,政法学院的权威专业老师将莅临现场指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律疑惑,提高同学们对法律的认识;
4.志愿者发放宣传单,宣传单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若干解释》、消费小窍门、消费常见误区等,让同学们了解作为一个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解决途径;
5.3月15日下午3:00邀请一位焦作市工商局人员在2402为大家开一场消费维权讲座;
6.3月15日晚上7:00——9:00在文综楼307室播放消费者维权视频及电影。
(二)活动宣传
1.制作宣传稿,粘贴于各个宿舍楼下,提高宣传力度;
2.印制宣传单,在3月15日中午活动期间发放;
3. 写新闻稿,注重后期宣传效果。
八、人员安排
1.秘书组负责寻找宣传材料和后期新闻宣传;
2.法律服务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教室的申请及与有关单位合作事宜;
3.宣传部负责出海报,制作宣传单;
4.实践部负责现场值班,各青协成员随时服从调配。
九、经费预算
1.传单200份 12元 2.横幅一条 45元
3.宣传纸六张 6元 4.矿泉水六瓶 6元
共计69元
政法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部
2017年3月10日
3.15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17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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