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招聘制度

时间:2022-11-24 00:29:04 招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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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招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内部招聘制度

第一条 为优化和健全**公司运营分公司人才选用机制,规范分公司内部招聘工作,特制定该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内部招聘遵循技能突出、绩效突出、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内部招聘的组织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部门岗位空缺及人员配置情况提出内部招聘需求,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策划、组织、推进、实施内部招聘各项工作:

(一)负责内部招聘方案的制定及审批;

(二)负责内部招聘的信息发布、资格的审查、笔试、面试的组织以及结果的公示;

(三)负责内部招聘相关资料的存档及相关工作。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每次内部招聘工作。

第三章 内部招聘的实施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发布的内部招聘信息接受个人或部门统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内部招聘的应聘资格,并按分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第八条 有如下情况的,不符合内部招聘条件:

(一)“处分期”内的员工;

(二)晋升至新岗位任职不满6个月的员工;

(三)不符合内部招聘岗位其他基本要求的。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并公布结果,接受并核实相关举报,对已核实的违规行为有权取消内部招聘的应聘资格。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笔试试卷的组卷、印刷工作。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笔试、面试、阅卷的组织,并公示结果。

(一) 面试比例按照计划招录人数不高于1:3的面试人数比例确定;

(二)面试评审通过群体决策的方法确定面试成绩。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综合成绩评定最终招聘结果,进行审批和公示。

第四章 内部招聘的录用及上岗

第十三条 内部招聘方案公示的选拔人数为当次计划招聘人数,非必须录用人数,最终录用人数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 成功应聘至新岗位的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后到新岗位报到。

第十五条 成功应聘至新岗位的人员,均设定两个月考核期,薪资按照原岗位执行,考核期期满转正的按新岗位定岗调薪,未通过的,退回至原岗位。

第五章 资料保管及保密管理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材料的归档及保存工作。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及各内部招聘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招聘相关

笔试试卷、题库等需保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不接受个人名义查阅笔试试卷、面试评分表等信息。由个人向部门提出查阅申请,经部门、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由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与人力资源部人员共同查阅。

第十九条 由于相关人员泄露内部招聘相关保密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分公司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需贯彻到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内部招聘报名表》

附件二:内部招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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