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

四川土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20 20:33:34 土地合同 我要投稿

四川土地租赁合同

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四川土地租赁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 土地约 亩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大写) 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计算标准: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②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③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

②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③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特殊规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四川土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农村闲臵土地,发展农村经济,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土地的面积、位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 (详见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 平方米(合 亩),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具体宗地位臵与四至范围如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附图所示。

2.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出租宗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用途以国土部门批准为准。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3.如乙方需要在该地块上建造相关建筑设施,需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内缴清 。

2.乙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缴纳租金:

(1)转账至甲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2)现金交付。双方约定以此种方式交付租金的,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据。

第五条 土地的转租、抵押

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分租或抵押。如需转租或分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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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相关手续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方应向 申请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证明文件,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尽力协助。

2.合同期满后 天内,乙方应配合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 地上物的处臵

该地上所有农作物及秸秆或其他地上附着物均由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自行清除 。

第八条 土地上新建建筑的处臵

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于土地租赁期满后签订关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臵协议。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将该地块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租金;

5.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在承租土地上的经营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乙方因经营活动违法造成不良后果的 ,应承担相应责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将约定地块交付给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 日未能将约定地块交付给乙方使用,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合同自然解除。甲方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退回乙方未使用时间段的租金。

6.如甲方重复租赁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本合同期满,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签订续租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除特别约定外,违约方应承担 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 ‰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超过 日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甲方不能按时交付约定地块给乙方使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租金的 ‰向乙方交纳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 日不能按时交付土地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4.因其中一方的原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或依约定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5.经甲方同意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臵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 日内处臵完毕 。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 国土资源局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川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将位于梁宝寺镇桐庄村的嘉祥县金穗粮食购销中心桐庄直属库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 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规划,需征用土地或对房屋进行拆迁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退还给乙方未租赁年限相应的租赁费。拆迁补偿按双方对应的物权分享。

五、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租金。其它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双方根据租赁时间及原因,协商解决。、双方应恪守本合同,如单方面违约,按租金的双倍补偿及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仓库建筑物、附着物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间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的维修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经甲方同意后在原址上改建的房屋与原房产相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新建的房产、设施和生产用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甲方需要,可适当作价。

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消防、安全保卫、卫生、水、电、物业及国家行政性收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甲方在合同约定起,负责清理租赁范围内现有住房和设施。合同约定的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合同到期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应于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17年3月1日起至

2043年2月28日止。、

十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趸交的方式,租赁

期叁拾年总租金为人民币 ,由乙方于2017年3月20日之间交纳给甲方。甲方为乙方出具款项收据。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2017年3月1日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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