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

创业实训学员心得

时间:2018-03-03 创业 我要投稿

创业实训学员心得

创业,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讲,并不陌生,但也不亲近,苦读十多年,能够考上理想中的学校,几乎所有学生都对前途充满期盼,都希望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实现创业无疑是其中一种很“光鲜”的方式。但同时,创业伴随的往往是高付出、高风险、知识面有限和技术能力不够等问题,许多大学生因此望而生畏,也有很多人认为自身能力不足,希望工作一段时间后等待机会再去创业。

很感谢学校给我们在校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让我们对创业有了更一步的了解。在这7天的实训中,通过老师的教学我们组建了自己的模拟公司,有了自己的团队,学会了一个公司创建成立的流程,经营方式等等。同时也懂得了许多课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 首先我们要做到相信自己的能力。在创业体验的过程中我们团队都深有体会,自己相信自己能把这间是做好这件事就一定能做好。还有就是有计划和目的的做事,例如:下一步销售怎么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最好这都是我们要考虑的。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有成功也有失败,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自主创业。因此,我认为,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要多一些理性。创业仅有兴趣和激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受到资金、人际关系、政策及所处环境等各方面的制约。在创业体验的过程中我们团队都深有体会,自己相信自己能把这间是做好这件事就一定能做好。还有就是有计划和目的的做事,例如:下一步销售怎么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最好这都是我们要考虑的。

同时在创业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要培养创造条件解决问题的能力,

没条件自己要创造条件,要是所有的条件都成熟了,这问题就用不着你来处理了。大有大的做法,小有小的做法,聪明的有聪明的做法,笨有笨的做法。创业者就是要创造条件,创造条件的能力越强,解决问题的希望越大。不能一遇到事情就退缩,一蹶不振,那样是永远都无法取得成功的,通往成功之路需要我们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再就是资金管理和分配。我感觉这在创业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了资金支持,创业就是无稽之谈,所以在资金管理一定要重视起来。在我们创业体验过程中,把资金分配看做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我们把资金分为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启动资金主要是作为成本,而流动资金主要作为突发情况使用,这样就避免了因资金不足导致创业失败的风险。但在资金的使用上我感觉在我们的使用过程中有点不合理,不能把资金有效的分配,还有就是成本,在进货时可以与商家进行商量,在确保质量的条件下把成本压到最低,这样就减少了我们的资金,我们的利润就会有很大的提高。同时我们也懂得了利润是商家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如果最后销售是亏损的,那么创业一定就是失败的。

一个优秀的创业团队一定会有一个完整的体系。例如奖罚的体系,职位分配的体系等。奖罚体系一定要具体到每一个点上,比如在我们团队中没有按时到达销售地点在利润分红时都会受到相应的罚款。这也是各企业所不容忽视的。

以上几点就是我们团队在创业的体验。创业体验时间只有短短的七天,但是我们不仅收获了很多的理论知识,还把它运用到实践,只

有把理论和实践做到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来检验理论,这样我们才能掌握真正的知识。短短的创业体验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创业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我相信,我以后不论是创业者还是就业者,这次培训课都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我会运用在这次培训课程中学到知识指导我的人生航向。

通过此次实训我们意识到创业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掌握好各方面的能力,吸取多方的经验才有可能让企业更好的发展。当然这也离不开一个好的合作团队。在实践模拟活动游戏中我们知道了很多注意的问题还有管理者应具有的一些战略性思维,和同学们的合作与交流也让我获益良多,为日后的创业做好铺垫,而且更加懂得了自主创业需要各方面的知识积累,还需要社会经验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心里承受能力和风险意识。总之,通过此次的模拟实训我受益匪浅,相信将会对我今后的就业之路产生巨大的影响。

12级工商管理学院 国际商务一班 张艳艳 201220170142

创业实训学员心得 [篇2]

创业并非是一个成功者的话语,而是一个追求成功的创业者“在路上”的感言。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在学校里学到了很多理论性的东西。我们有创新精神有对传统观念和传统行业挑战的信心和欲望,我们有着年轻的血液、蓬勃的朝气以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对未来充满希望,这些都是创业者应该具备的素质,这也往往造就了大学生创业的动力源泉,成为成功创业的精神基矗。大学生创业的最大好处在于能提高自己的能力、增长经验,以及学以致用,最大的诱人之处是通过成功创业,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证明自己的价值。但是创业的道路是艰难的。创业的成功与否不一定与知识的积累量成正比,没有很高的学历在创业竞争中也一样能立于不败之地,关键是创业的方向、方式和方法。有的时候还要看准时机,看准市场的潜力。

《创业实训学员心得》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