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31 22:39:3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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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近期,阜阳调查队对农村居民建房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发现,阜阳市新农村和美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民居住环境普遍改善,但是也出现了土地规划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以及垃圾污染等问题。

新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一、农村居民建房现状

(一)新农村和美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据了解, 2017年度和2017年度阜阳市90个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村已基本建成,2017年度45个重点示范村已全部开工建设。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呈现出机制逐步健全、氛围日益浓厚、工作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2017年起,市级每年6000万元,县(市、区)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井逐年增加,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治理。

(二)惠民政策不断出台。交通方面,2017年阜阳市计划改造农村公路危桥(第一批次)79座,总投资5000万元;县乡道升级改造(计划总里程210余公里,总投资44811万元;养护工程计划养护里程170余公里,总投资3983万元;安保工程计划处置隐患里程150公里,总投资1100万元;村级公路网络化工程计划建设里程290公里,总投资14611万元。危房改造方面,阜阳目前已经获得三批共18400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出台《2017年阜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10月上旬完成6000户农村危房改造。环境治理方面,《阜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2017-2020年)》计划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沟塘等水体基本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2017年底前,全市30%的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农村居民刚性建房需求强烈。阜阳农村人口密集,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约有520万人口居住在农村,作为农业大市,阜阳地区农村居住环境较为落后,农村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意愿较为强烈。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阜阳农民人均收入不断提高,特别是阜阳拥有数量庞大的外出农民工,一般情况下,每个外出务工家庭每年纯收入约为3万元以上,打工几年便具备了新建住房的经济条件。因此,近年来农村新建住房的规模在不断增加,住房的质量面积装修等方面也在不断提升,出现了从粗放实用到美观舒适的改变,瓷砖、热水器乃至空

调等已经在农村新建住房中普遍使用。

(四)建房成本有所下降。农村建房成本主要人工和建材组成,人工成本近年来虽然有所上涨,但是由于近年来水泥、钢材等建材成本不断下降,使农村建房成本总体处于下降状态,根据调研情况,农村偏远地区包工包料建房约五百元每平方米,靠近城镇地区工钱会上涨一、二百元,包工包料约七百元每平方米,当前阜阳农民新建住房主要结构为三间三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左右,总造价约20-30万元左右。基本上,一般农村家庭通过务工等方式,没有特殊的困难,都具备建设新房的经济能力。

二、农村居民建房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指标紧缺。根据目前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均由上级下达,但由于各地发展养殖、工业以及各种公益事业项目对土地需求不断增加,基本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无法用于农民建房,比如颍上县江店子镇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30亩,全镇人口约5万余人,每年新增建房约400户,按照规定每户的宅基地面积应为220平方米以内,每年全镇新增建房用地约为130亩,远超过全镇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二)建设规划不合理。由于目前土地政策比较严格,即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性质,也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这使农村集中规划建房带来很大制约,难以将农村居住、生活服务设施、交通路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基本上没有给农民预留发展经济项目的用地空间,比如家庭养殖、家庭工厂等,使部分农民不愿意跟着规划走,往往为了出行方便跟着公路建房,为了搞生产跟着厂区或者大棚建房,导致村庄沿路蔓延,布局零乱,耕地浪费严重。

(三)新建住房空置率较高。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农村新建住房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普遍处于空置状态,很多房子外观漂亮,但内部空空如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农村生产形式发生较大改变,土地流转以及农机大规模的使用,使很多劳动力脱离土地,常年外出务工,不在家居住;另一方面农村攀比之风盛行,新建住房成为一种显示家庭实力的手段,适龄男青年家里甚至没有一套新房子都很难找到对象,这也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四)生活环境恶化。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原先分散居住的人口集中在一起,给生活环境带来极大的压力,主要表现生活垃圾难以处理,生活区周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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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基本被垃圾污染,调研中在阜南县于集发现虽然上级配发了一辆的垃圾转运车辆,但是由于运行成本高,且垃圾无地处置,价值几十万的设备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五)新建住房缺乏监管。在调研中发现,农村新建住房基本处于自由组织的状态,施工队往往是无资质、无设计图纸、无监理的“三无状态”,而乡镇政府缺乏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经常发生施工事故,新建住房的质量也难以保证,抗震等级普遍较低,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农村居民住房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努力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科学修编完善美好乡村建设村庄布点、中心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规划。

(二)加强环境整治。要坚持对农村的环境治理,全面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对农村垃圾、污水的处理,大力实施道路硬化工程,使农村环境得到亮化和美化,让农民居住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只要这样切切实实的变化,才能使农民安居乐业。

(三)强化土地保障。一方面要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无偿分配及使用”的农村住房政策,一方面要研究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研究对“一户多宅”、面积超标、违法占地、长期闲置等情况的处置措施,探索通过政策引导让有条件的农户主动放弃现有不用的宅基地,将农村宅基地盘活用好。

(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通过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等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功能,使村民“小事不出村”。

新农村建房调研报告 [篇2]

由于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樟皇村自从2000年以来没有见过一间房屋,农村建房问题已成为樟皇村的一个顽疾,一方面造成了农民没有土地建房,在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农村违法用地蔓延。为此,今年以来,我村把加快农民住房改造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破解农民建房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共拆除旧房、违章建筑27多间,审批房屋27套。本文就樟皇村农村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农村建房问题提出若干思考。

一、农村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房审批手续繁琐,时效较长

目前农民建房的正常审批程序,一般是农民先打建房申请报告给村里,由村里统一送到镇(乡)、街道,再向国土资源部门领取农户建房审批表,而后又要先经过规划部门逐级审批,再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从建房用地申请到审批,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的时间,造成部分村民对建房审批产生不满。

2、存在建设乱、违章建筑等现象

樟皇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没有形成集中布局的势态。农民根据自己喜好,自行零散建设,建设无序,往往或呈“线性扩张”,村内道路修到哪里,新房就建到哪里,沿路临街搭建生产性、经营性用房比较普遍。虽然这几年政府相关部门加大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房的管理力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手段,农民建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仍十分突出,存在违法搭建、擅自加层等违法现象。

3、建房资金短缺突出

一是资金储备不足。樟皇村农民年均年收入约9000元,大部分农民收入较单一,建房资金主要来源于打工收入。按目前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计算,建好一幢房子,至少要花费农民家庭10-15年的积蓄,对于一般家庭来说,用于建房资金储备并不充分。二是资金保障困难。农村建房也是一项面子工程,经济实力好的在造,条件差的借钱也在造,耗尽了积蓄,透支了生活。面子工程导致了很多“空心楼”、“烂尾房”的产生,有的新建房建了多年还是毛坯房。三是资金浪费严重。受迷信思想影响,怕周边高出自家的房屋破坏了自家的风水,邻里之间相互攀比,远离了建房的初衷,建造了超过使用目的和承受能力的住房,新房建成后,二楼以上普遍长年空置。

4、影响社会和谐事件增多

一是邻里纠纷增多。主要为:部分村民受迷信思想影响,常常与邻里比台阶、争柱顶的高低,造成通风采光等方面的不便,引起邻里纠纷;部分村民为了占用道路等公用地而与邻里纠纷不断;还有不少因宅基地权属问题而引发各种纠纷。二是干群关系紧张。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存在着工作流程不透明,处理问题不公正现象,公共设施改造、投资计划等项目缺乏监督,村级财务支出公开不及时,不具体,不全面,导致群众对干部不信任,从而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三是安全隐患增多。农村建房工程一般由当地施工队伍承建,无资质、无图纸、无完整安全设备的“三无型”施工队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主力军。建房中所使用的建筑工具多是一些原始或比较简陋的建筑工具,建筑用料全凭施工经验测算,建房、承包人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在农村建房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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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分析

1、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目前,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相对比较迫切,加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口到了结婚高峰期,以致农民建房需求相对比较集中。主要是国家实行“地根”紧缩政策,政府可安排的土地总量大为减少,使得农村个人建房土地指标分配不够到位。

2、农民自身的法律意识、房屋安全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农民在兴建房屋时往往仅满足于“居有其屋”,对于房屋是否要规划、设计、报建、验收等,均未能有足够的认识,认为“无所谓”。 又由于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不够,《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工作也未深入到农村,农民自身的法律意识、房屋安全意识淡薄。

3、规划布局缺乏衔接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编制不同步,在编制规划时又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建房需求,导致许多村庄周边没有预留相应的建设用地。两个规划不统一、不衔接,使许多农民建房不能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村庄规划审批权在地方政府,调整相对容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的调整审批权在省政府,调整较难,如涉及基本农田调整还要报国务院批准,要调整就更难。新村选址涉及基本农田无法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农民又不愿去,农民建房受到很大制约。

4、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缺位现象

乡镇综合体制改革以后,乡镇城建办这一机构被撤销,一般仅仅是在乡镇社会事务办设1-2名城建干事,或者改制成乡镇建设服务中心(属于一种中介组织)。乡镇一级的城建部门,无人员、无经费、无行政执法权,而县建设部门人员经费有限,鞭长莫及,农村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出现真空。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建房政策宣传,合理规划,节约土地使用

1、加大《土地法》的贯彻力度。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既要合理开发利用,又要对当耕地进行保护。结合《土地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占补平衡措施的实施、土地用途的管制、建设用地面积的控制、一户一基的规范、宅基地审批的流程等方面,实行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要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农村一线,与农民面对面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的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发现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同时要严肃处理已经发生违章建筑行为,规范农村建设用地行为。

2、科学合理制定建设规划,破解土地制约因素。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村庄规划区内的宅基地、空闲地、自留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统一标准,设计出坚固、节能、实用的新型住房,让农民朋友少折腾,少花冤枉钱,就能住上称心如意的新房子。既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又腾出多余的宅基地进行复垦,有效节约耕地。

3、支持农村“立改套”工程。“立改套”是对农村住宅建设的创新,也是对农村原有生活方式的改变。据测算,采用套房建设农民小区,可节约1/3的安置用地。实行农民住宅套式安置方式,推进农村用地制度改革,无疑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也有利于改变居住环境,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拓宽农村建房融资渠道,为农村建房提供资金保障

1、金融机构提供自建房抵押贷款支持。金融机构给城市居民买房提供抵押贷款,也可以给农民自建房提供贷款,以建好的新房做抵押,解决农村自建房资金问题。农民比城市居民更看重房产,对于借贷,他们会竭尽全力还贷,因此这类贷款的风险极低。按一幢房子建筑造价20万计算,他们需要借的钱也就是5-10万,5年期需要每月还本息1000-2000元。对大多数农村家庭来说,只要有年轻夫妻二人出去打工就可以承担,把期限延长到10年、20年就更不是问题了。

2、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资产化。农村把宅基地统一规划,一部分归农民自己使用,一部分出售给需要者使用,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城市居民通过购买农村房产,将城市的资金引向农村,把知识、

文化、技术转移来,促进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真正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农民拥有可升值空间的房产后,将会更加注重对生活环境的改造,农村村居环境的改善,会带动“农家乐”、“观光农业”、“田园生活体验”等服务业的发展,农村服务行业的发展,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消费。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后顾之忧

1、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农民总体上的受益水平还不算高(2017年才近31%),在筹资水平很低的时候,主要分担农民较大的疾病风险,以“补大(住院)为主”。但随着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就要解决“补小(门诊)”的问题,增加对门诊补偿的基金数量,提高农民的受益水平。

2、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保护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以补偿受灾农户损失为途径,采取“共保经营”为主、“互保合作”等为辅的运行方式,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完善农业抗灾救灾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参保农户灾后能迅速恢复生产,保障农民荒年不荒收,促进新农村建设。

(四)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引导,建设和谐新农村

1、推行农村建房保险制度。鉴于农村建房事故频发,赔偿较为困难的特点,推行农村建房强制保险制度,建房户或承包人必须为建筑工人投保意外险,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

2、完善施工队伍准入制度。免费为农民建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对建房施工队伍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不能通过者,不发给准入证。规范农村建房施工队的资质、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准、施工队的施工设备,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房屋质量监督及法律责任等。

3、科学引导建房,减少纠纷。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提倡以人为本、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的新观念,让邻里认识只有和谐的睦邻关系,才能真正方便生活。主管部门在审批建房时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相邻方的权益通盘考虑,书面提醒不要侵害邻里的权益。

4、发扬民主促管理,村务公开。对宅基地审批、基础设施改造、村财政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做到公开、公平,发扬民主。及时全面地搞好村务公开,主动让群众参与监督,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地投入到建设和谐新农村中去。(台州日报社驻泽国镇樟皇村指导员 朱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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