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时间:2022-08-07 04:08:51 排查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为了建立医院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检查、报告、治理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医院全体职工

3.职责:

3.1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对事故隐患检查和治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医院事故隐患检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科室领导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治理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治理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医院领导报告。

3.3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检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医院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隐患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等级及登记建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预测预警

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检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医院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二零一五年一月

永春县医院

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2]

医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医院及职工和患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1)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被查处科室限期排除。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被查科室限期整改。

(3)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依法强制被查处科室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3、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各科室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同时,要建立相应档案,将隐患的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等进行详细登记。

(2)各职能处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对院内安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确保安全。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督促整改和监管。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和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迅速将情况上报医院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

(3)医院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就院内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出奖惩决定。

(4)医院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职能处科室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各职能处科室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责任追究

对因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或上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的处科室和有关责任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和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医院解决不了的,须上报上级领导部门配合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室和部门解决不了,须经院部解决的隐患。

C级:由部门和科室内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科室、各职能部门每周星期一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全生产办公室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院部,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部门,医院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院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书记、行政副院长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安全生产部门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医院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 作业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字发布之日起执行。

xx-x

2015年4月制订

【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文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0篇)08-0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2篇)07-0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精选11篇)12-20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8篇12-16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10篇)10-17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1-21

医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精选10篇)09-28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03-17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2-18

事故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精选14篇)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