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08-03 04:44:51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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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责任目标

(一)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机制。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消防组织,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定责、定人和督办体系。

(二)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确保安全管理人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确保“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守消防法规,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工作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的目标。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单位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活动;新进入或进入新岗位的员工上岗前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每年开展一次对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做到“四懂四会”。

(五)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管理新技术、新要求。继续推行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查工作;积

极招聘任用消防职业资格人才,年内建筑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积极推广电气防火监控系统;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六)大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实施,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单位志愿、保安消-防-队,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明确程序和措施,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八)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及时建立修订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

(九)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年内不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起火单位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事故,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及时总结事故教训。

三、考核

年终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责任书情况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档备查。

县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称):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2]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与全县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固定

消防设施应委托规范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组织防火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6、组织开展消防技能培训竞赛活动,将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职工学习教育内容。

7、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公共娱乐、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四类场所应当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要求。落实重点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执业资格培训制度。

8、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应及时向县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备案。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完成情况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不达标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荣昌县人民政府 单 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一四年 月 日 二○一四年 月 日

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

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六)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4]

为确保冬季、元旦和春节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特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消防安全责任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工作,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责任制度的落实,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职责。

(三)严格对化学危险物品、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四)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同时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针对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对新职工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

(六)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七)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应有的使用效果。

(八)加强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值班巡逻人员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问题。

(九)建立防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十)房屋、场地的出租单位和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与有关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按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

二、法律责任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规、规章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给法定代表人以处罚。

(一)不制定或者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

(二)违反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

(三)违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定的;

(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五)对职工不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的;

(六)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修不善,影响使用的;

(七)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

(八)有其它严重违反消防法规、规章行为的;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由签字单位与消防大队存档备查。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法人(盖章): 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年 月 日

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5]

岳池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促进全县消防重点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特与全县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应委托

规范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组织防火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6、组织开展消防技能培训竞赛活动,将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职工学习教育内容。、

7、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和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门培训。公共娱乐、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四类场所应当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工作要求。落实重点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资格培训制度。

8、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应及时申报消防机构备案。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完成情况由岳池县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公安消防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不达标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 单 位:

签字人: 责任人:

二O一一年 月 日 二O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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