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1-11-23 20:39:04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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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 话: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乙方、丙方将其共有的房屋附条件转卖给甲方等有关事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房屋地址、面积

乙方、丙方共有的房产(含商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区 小区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系通过 银行按揭购得,当初购房总价为 元,其中首付 元、按揭 元(按揭期限及每月应付按揭款等详见按揭、购房合同)。

第二条 附条件

乙方、丙方自愿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 日内仍未能付清本息时,将上述共有房产折价转卖给甲方。

第三条 按揭款支付义务

1、乙方、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仍继续按时足额缴纳并自行承担按揭款。

2、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而需将房屋过户给甲方时,乙方、丙方应当立即向银行提前还清全部按揭款。

第四条 买卖价款

参照协议签订时同类房屋市场价,并考虑到该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房产价格波动等因素,乙方、丙方自愿将上述房产折价为 元转卖给甲方。该房屋项下所欠按揭款,由乙方、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承担。

第五条 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付的购房价款,可由甲方用于代为支付乙方、丙方向银行提前还款时所需的款项及费用,代为支付该房产所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再冲抵乙方、丙方对甲方所欠债务。如有剩余,则甲方应再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或者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则乙方、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相关义务及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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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乙方、丙方必须立即积极办理向银行提前还款及房产过户等手续。提前还款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中介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丙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丙方应当将上述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原始资料(原件)交付给甲方保管;乙方、丙方如因申办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而需要使用前述资料时,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但所领取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仍应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证件、资料,乙方或丙方均不得以遗失、被盗等为由而另行补办,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丙方的刑事责任。

3、如需办理公证,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由乙方或丙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解除

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 日内向甲方还清了借款本息,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当将乙方、丙方交其保管的资料、证件及时交还给乙方或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房屋买卖条件成就时,如未能将上述房产及时过户给甲方并办妥相关手续;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后不继续及时足额缴纳按揭款;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上述房产再次转卖给他人;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还清银行按揭款后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均属于违约。出现前述四种违约情形之一时,甲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之外,乙方、丙方还应当按上述房产卖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还将依法追究乙方、丙方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郑重承诺在签字前已详读、准确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

2、特别提请协议各方在协议每一页上均签名或者盖章。

甲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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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售房人:李世民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51023164012041314

购房人:朱元璋(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510231141811080001

中介方:晨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在丙方的介绍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基本状况并实地看房,决定购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承诺共同遵守。

第三条 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约定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若该房屋产权证性质是赠与,其赠与税费由甲方承担。(税费标准以产权过户当日国家政策规定为标准)

2、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按丙方约定的收费标准付清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代理佣金,其中甲方应支付人民币贰仟肆圆整(小写:2400元);乙方应支付人民币贰仟肆佰圆整(小写:2400元)。

3、甲方将房屋实体转交给乙方时甲方必须结清以前产生的水电气、闭路、电话费、网费、物管费、以及实体交接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设施(四通)过户的`相关手续,其四通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付款约定、期限交房、办理过户(本条各项均不计利息)

银行按揭付款

1)甲乙双方约定于2012年02月28日由乙方交购房定金人民币叁万圆整(小写:30000元)给甲方,此定金自动充入房款,当甲方收到购房定金之时起不得将房屋转售第三方.

2)甲乙双方约定于2012年02月28 日在中国银行荣昌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办理账号(有账号不必办理),同时由乙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小写:120000元)给甲方,甲乙双方立即提交完整的贷款所需相关资料,乙方立即付清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费用人民币 肆仟圆整(小写:4000 元)给丙方,购房尾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圆整(小写:220000元)由乙方委托丙方向中行申请按揭贷款付给甲方,随后在荣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登记过户。

3)按揭贷款具体事宜以中行审批为准,如中行实际贷款金额低于申请贷款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于过户当日同时支付给甲方。

4)乙方在房产证领取当日立刻向中行申请抵押贷款,中行审批完毕一次性将按揭贷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圆整(小写:220000元)直接划入甲方账号,甲方随即将该房屋实体转交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自觉遵守本协议所约定事宜,并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则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甲方则不退还定金,若甲方已收乙方首付款,应将首付款全额退还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代理佣金不予退还,若因故由违约方支付。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宜(此约定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1、室内物品包括:沙发一套、一套餐桌、茶几一套、二个窗机空调、三张床三个床垫、一个电脑桌、三个衣柜、一台电视、一台冰箱、一台饮水机及房屋固定物品。

2、甲乙双方同意将房管局买卖合同成交价定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圆整(小写:220000元)。

3、由于不在由他代签并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应提供的资料是:产权证、婚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5、乙方应提供的资料是:婚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工资证明。

6、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以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以甲乙丙三方相关事宜完善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电话:

13628366468、61482085

地址: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2015 年12月12日

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宾县宾州镇 区内独立一二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房屋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为现金交付,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条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给甲方一个月的时间,甲方必须在2015年1月 日将房腾出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因该房尚未办理产权证,故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必须把此房的原买卖合同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房产证及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积极办理,以及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 1

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遇征用、开发、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将房及产证交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房屋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承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

(三)违约方承担房价款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一三年 月 日

2

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汤世秀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出卖方共有人:罗南方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编号: 地址: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田磊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主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该下列房屋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座落:高陵县一中路北侧昭慧新城,楼盘名: 泾渭上城 , 10 幢 1 单元 10312 室,产权:个人所有房产,房层建筑面积: 57.92 平方米,房屋总层数: 3 层,所属楼层: 3 层,用途: 住宅 ,房权证监号:(高陵)字第 201111241048 号,装修状况:毛坯。

二、 甲方出售此房屋,首先,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上市交易权和相关的合法手续,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且承诺保证此房屋已经征得该项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该房屋权属清楚合法。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房价款: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该房屋的成交总价为¥: 190000.00 元(大写: 壹拾玖万元整 人民币)。

四、付款方式及交易方式:

1、 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进入交易程序后即转为购房款。

2、 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自愿商定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并支付本协第三条规定之购房款。

交易流程和付款步骤:

①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房屋买卖合同,交¥: 10000.00 元( 壹万 元整),作为定金,以后自动转为房屋首付款,并到高陵房管所去查实房屋产权证。

② 买卖双方把相关资料(卖方的:房产证、夫妻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买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的复印件)交给银行,去办理相关的资料。到建设银行审查通过后,甲乙双方再到高陵房管所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如果银行放款不够,乙方以现金的形式补够。

③ 三方(买卖双方、中介)一起到高陵房管所去办理过户手续。在房管所把税和费的票据打印后,到过户中心把甲方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资料通过后,并开收据证明为准。由于甲方房款(¥: 180000.00 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没有收到,乙方要打一个欠条并以签名画押为据,领新产权证的收件单由甲方拿到, 5 个工作日后,买卖双方、中介一起去领新房屋产权证并一起把房屋产权证交给银行放款,此时乙方的欠条应交给乙方。中介人作为见证人。甲方未到的房款,银行会转入甲方在银行开的银行账号上。

3. 月 日以前,开始办理此《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交易手续,逾期责任自己承担。

4.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提供办理此《房屋所有证》交易手续规定的所有证件和文件资料,责帮助办理此《房屋所有证》交易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因甲、乙双方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此《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交易,中介方不承担责任。

5.房屋交割方式:

待甲方收到此购房总款后将该房屋交付于乙方,并保证室内原有设施齐全完整无损,此购房交割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此购房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用户卡姓名变更。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至此协议圆满结束。

6.居间付款方式:

买房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是房屋总成交价的 3 %,即 ¥:5700.00 元( 大写: 伍仟柒佰 元整),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各付 50 %,即 ¥: 2850 元( 大写: 贰仟捌佰伍拾 元整)。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甲方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00 元( 大写: 壹万 元整)。(定金除外)

2.乙方违约: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乙方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 壹万 元整)。

3.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违约。违约方赔中介方服务费。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并给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理。

3在银行放款前,甲方要把此房交房以前的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交清,并出具所交清单。

4.上述房屋以乙方勘察为准,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九.在整个房屋交易过程中,若遇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变化,以现行政策为准。

十.慎重声明,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和客户的权利以及义务,必须签字画押,否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另甲方委托人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画押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篇5]

卖房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房协议,请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私房一套卖给乙方,面积约 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为准,房产证号: 字 号和土地使用证号: 字 号或“两证”合一后的房地产权证号 房地证 字第 号,地址: 。 二、房屋设施包括 三、房屋总价款: 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小写人民币¥ 元正)。总价款含部份家具家电、固定装饰、防盗门、铝合窗、防盗网、灯具及附属设施在内。

四、按揭付款方式:

1、于年月日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方首付购房定金款(小写人民币:¥ 元整)。

2、预计按揭贷款额为份乙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以现金方式补足。

3、甲、乙双方于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银行初审按揭资料通过时,甲、乙双方必须按银行规定办理相关按揭手续。

4、于2日内乙方应付清购房首付款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整),并同时付清按揭所需费用(包括保险费、评估费、担保费、手续费等)。乙方付清各种手续费后,甲、乙双方同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交房时付清购房余款 元整(小写: 元)。

5、乙方新房屋产权证到达银行时,接到通知后2日内到银行办理好相关按揭抵押合同手续,约十个工作日内银行将按揭贷款发放到银行指定帐户。

6、若乙方改由全额现金支付,甲、乙双方应于年理两证过户手续,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

7、在办理好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甲、乙双方必须按本协议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该套房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责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五、过户费用:经双方协商,房地产权证、天然气、闭路、电话、交易税、所得税等过户费用由 负责给付 %, 方必须按房管局规定提供完毕的过户所需手续配合办理。

六、交房时间:若乙方改为全额现金支付应于 年 月 日前交房,若按揭方式交房时间应按银行的放款时间为准。

七、交房时,甲方结清水、电、气、闭路、电话、宽带网、物管等一切费用。交房以后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乙双方各付中介成交总额的1%作为中介佣金,签合同时支付,双方签字生效,中介成功,一方违约,中介费概不退还。

九、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办理,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自愿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元整(小写¥: 元)。并且违约方应支付该套房屋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若该套住房由于甲方某种原因,被人民法院或地房局冻结以及在银行被抵押贷款所造成不能正常过户及过户后乙方不能正常拿到产权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且甲、乙双方在办理该套住房的权属转移登记时起,甲方应在30日内将户口迁出(除有特别约定外)。

十一、此协议一式叁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中介三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中介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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