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电视台学校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7:05:44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电视台学校合作协议

甲方:兰州宏熙视线广告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电视台学校合作协议

乙方:甘肃西部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签定时间:

一、总     则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 合作方式

2、甲方与乙方全面互换、代理双方广告业务。

3、本合同中全面互换、代理指甲乙双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4、本合同甲乙双方互换、代理广告的地点范围在兰州铁路电视台所辐射范围内。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及印刷品等。

5、甲乙双方的其他业务的互换、代理另行商定。

6、甲乙双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宣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实施。

7、每一个月的中旬,甲乙双方应相互提交下个月的宣传计划,经书面同意后,在下个月付诸实施。

三、 双方责任

8、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市场调查、方案提交、广告执行、效果评估等环节代理广告业务。根据双方年度业务重点,为双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广告宣传方案,以供双方决策需要。

9、双方应提供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关键性资料,双方妥善使用保管并对双方所提供一切数据保密。

10、双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作出修改,作出修改前,双方有权拒绝发布。

11、双方应根据广告测评效果对其提交的全年或阶段性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广告效果。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不的将业务交给第三方进行承办。

13、在双放合作过程中,甲方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如果乙方销售达不到一定销售额,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四、广告费用及结算

14、广告发布以甲方给予乙方的`最低价格进行结算。

15、乙方发布广告必须遵循先支付广告费用后发布广告的原则。

16、发布广告过程中,简单的广告制作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17、如果广告发票需有甲方开具,则乙方须交纳甲方给予乙方最低价格以外的税额。

五、广告销售价格

18、甲乙双方需严格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广告价格进行销售,不得低于或高于约定价格进行销售。(见本协议附件)

19、如遇价格调整双方需以书面材料通知对方。

五、合作时间

20、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    年。

六、合作终止

21、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广告代理中止,该合同自动中止。

22、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七、 违约责任

23、由于甲乙单方原因而造成广告宣传计划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发布未按时进行的,对方不担违约责任。

24、由于甲乙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合同,将其广告宣传业务转给第三方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5、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本项业务同值的金额,并支付其业务价值2倍的违约金。

八、其     他

26、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27、经过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广告结算价格表一份;

2、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一份。

甲方:兰州宏熙视线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甘肃西部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靖远路301-305#801室   地址:兰州市工贸大厦14楼140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931--883841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视台学校合作协议 [篇2]

合作《胜者为王》栏目草案

一、合作目的

搏击俱乐部作为全国最专业的武术搏击推广机构,为了积极调动本俱乐部在武术界资源,配合电视台提高经营收入,促进电视武术搏击事业发展,特与电视台合作推出此栏目。

二、合作的内容:

在电视台划定的相应时段与长度下,组织每周一场全国各地的非专业选手参加的武术搏击比赛《胜者为王》。电视台播放,每周一期,一年保证不低于四十八期。另外通过队员海选、培训,武林宝贝海选、培训,武术表演队员海选、培训等,合作进行栏目推广和创收。

三、 栏目人物、时长、发行、样式

1、 人物:主持一人 比赛队员四对选手八人 裁判八人 武林宝贝二人

2、 时间段晚十点 时长45分钟

3、 栏目样式:非专业选手,娱乐性现场比赛

四、栏目看点与卖点

本栏目搏击比赛是包容任何一种武术门派的系列赛事。世界上几乎所有武术风格都在中国或者是以中国为发源地。 在古代,为争夺武林最强的称号,不同武术风格门派之间挑战性的比武时有发生。今天,我们让中华武术回归原始, 在擂台上祭典我们令人骄傲的传统。

《胜者为王》搏击大赛吸纳全国各地不同门派的武林中人, 给予来自不同武技风格的练武者证明自己和本门派实力的机会。以搏击和娱乐性吸引观众。

五、栏目的广告经营:

栏目的广告经营权属于俱乐部,电视台时间段交给俱乐部独立经营。

栏目拥有的广告资源:栏目冠名、角标、背景、字幕、贴片广告及所有的现场广告等。(贴片广告长度:四十五分钟栏目270秒。)

六、电视台的权利与义务:

电视台对本栏目有终审权。栏目开播前报道播放开播仪式,开播前一月进行短片预告。

七、搏击俱乐部的权利与义务:

在以本草案为基础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框架内,全权负责栏目的制作、经营和管理。拥有栏目创作权,资金支配权,和人员(包括主持人)招聘使用权。

必须遵守台内栏目管理相关制度,严格遵守节目审看播出程序,严格执行合作协议所规定的相关义务。

十、栏目合作协议的签署与执行:

经过友好协商,栏目与台里签订基于本细则相关规定为基础的合作协议,交纳协议金额10%作为合作保证金,并按季度在节目播出前支付协议经济指标,协议从 年 月生效。 十一、合作期限:

栏目与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期限暂定为半年年。到期双方根据发展情况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如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电视台学校合作协议 [篇3]

江陵县实验高级中学与江陵县广播电视台

合 作 协 议

为进一步扩大江陵县职业高级中学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向全县乃至周边县市人民展示江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普高+职高+技校”的办学模式、教育理念和丰硕成果,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校共同发展,将江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职业教育基地和培育人才摇篮,经江陵县职业高级中学与江陵县广播电视台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江陵县实验高级中学

乙方:江陵县广播电视台

一、乙方在《江陵新闻》栏目里面开辟出专栏《职教之窗》,报道甲方相关动态新闻,宣传甲方职业教育中的特色、亮点工作。每周一到两期,每期两分钟左右。

二、《职教之窗》节目之前,由乙方指派专业编辑制作片头片花(5秒左右),随《职教之窗》播出。

三、在《江陵新闻》结束后的广告时段,播出甲方约15秒图文广告,该广告可根据甲方需求随时更换,拍摄、配音和制作由乙方提供。

四、乙方随时为甲方在校学员提供学习和锻炼平台(包括新闻素材收集、画面拍摄、主持播音和后期编辑等)

五、《职教之窗》宣传内容由甲方提供,拍摄制作由乙方

完成。

六、《职教之窗》播发的重大新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向上级媒体选送。

七、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职教之窗》栏目赞助费用6万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其他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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