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栏目合作协议

时间:2022-08-03 23:40:25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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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栏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视栏目合作协议

甲方就委托乙方制作播出《_________》电视栏目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一集人物采访节目,并同意该节目在乙方已播出的电视台里播放该节目(具体名单附后)。注:该节目乙方录制播出范围不少于但不只限于该播出名单所规定的台频次。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该集节目制作费及发行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签署合同时付第一笔款_________元,节目播出前付合同余款_________元。

3.甲方有权对该集节目提出终审意见,在不影响节目本身定位及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该节目在播出前修改。

4.为了配合宣传推广,提高此项展播活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乙方完全拥有所制作栏目之内容的使用权及版权,并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总站及三十个省市分站及相关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及媒体中予以刊登,并在活动结束时出版发行相关音像及图书制品。

5.乙方同意向甲方配送五套《_________》的电子及印刷品(具体样品客户须经乙方确认)。其中配送所有上述货品中均会有本期节目内容。

6.甲方如需更多乙方该产品,甲方须以五折向乙方支付购买该产品费用。

7.该节目播出后的三十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播出证明或监播报告,来证明乙方已对甲方履行完成了该合同。

8.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来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如遇非乙方可控制因素,如战争、停电、以及电视台特殊时期的宣传要求造成该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视栏目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弘扬中华文化、推进中华文化国际化战略,奥亚卫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广州联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就奥亚卫视,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暂定名)栏目节目的制作、栏目中的广告经营以及广西卫视全面广告合作开发、《汽车总动员》节目在广西卫视播出事宜,签订以下合作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由乙方独家拍摄制作的原创

电视节目,并具有全部画面、音乐等的独家全部版权;

2、该栏目甲方同意在奥亚卫视每周六(首播),播出时间为23:00-23:30之间;暂定每周日重播;节目时长20分钟,节目语言为普通话;

3、甲方同意该栏目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中提供特定播出时段,并在广西卫视

自有网络电视台同步播出、享有奥亚卫视广告部的其他合作资源;

4、甲方同意提供每期壹分三十秒随片广告时间供双方共同开发经营,收益所得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5、乙方授权给甲方该栏目的海外播映权,但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二、合作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叁年即自_2012_年7月1_日至_2015_年_6_月_30_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若获得对方同意,甲乙双方签定续约协议,否则本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行业信息及数据,但该数据仅作为双方共同制作栏目的用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行业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将其外传或用于节目制作以外其它用途;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节目制作委托书和广告招商授权书;

3、甲方提供乙方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每周一天、每期20分钟的播出时间。首播时间暂定为每周六晚上的黄金时间(23:00-23:30之间),第二天重播壹次;栏目同时在广西卫视网络台同步播出,并在奥亚卫视网络台建立汽车板块(具体细节双方同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

4、甲方为《汽车总动员》栏目提供每期壹分 三十秒的栏目广告时间,所获广告收益按甲乙双方商定比例分成;

5、甲方需向乙方的团队提供对外采访、拍摄、大型活动的洽谈予以授权和协助办理相关的证件;乙方在策划大型的访谈、论坛的直播录播事宜给予支持项目的盈利分配另行签订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合同;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汽车总动员》栏目中国内地和海外的唯一播映权及栏目贴片广告开发权,且甲方对该栏目具有节目终审权;

2、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奥亚广告播出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甲方广告播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或停播;

3、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电视节目中的广告收益,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4、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5、甲乙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节目策划制作,保证该节目为原创节目和具有完整版权,并保证该栏目所有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画面、音乐、人物肖像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如有发生节目侵权行为,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冠名赞助,并保证在节目开播时冠名商同步到位,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汽车总动员》栏目的所有节目不得是二类广告;

3、乙方在本合约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先期提供试播的节目播出带、素材带和其它宣传资料(播出带、素材带)。同时,在合同期内,每周一前提供下周播出的该档节目。节目采取邮寄播出磁带的方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所送播出带应为广播级高清播出带或数据硬盘;

5、乙方向甲方提供本系列节目的版权证明和版权转让授权书;

6、乙方向甲方提供该系列节目开发和广告播出所需的文件资料;

7、配合甲方地区客户资源及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8、乙方向甲方提供因合作需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证明等。

乙方权利:

1、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系列节目中的广告产品,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2

2、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3、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节目原始版权及随片广告发生的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创意、画面、音乐、随片广告合法性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节目开发导致的版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意愿的真实体现,违反上述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负有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均互不承担责任,但应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4、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用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

六、合作的生效和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 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守约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因此给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一方有损国家利益,或损害对方及相关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七、双方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双方签约地点:

3

电视栏目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2015新春电视团拜会》栏目一期:4000元(肆仟元整)

二、 广告下单操作: 乙方委托发布(制作)以下项目和金额:

1、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如需修改应征得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行业管理的规定,了解乙方合理表述广告内容,合理安排不同类别广告的发布时段;对可能试播中产生不适的广告内容提出纠正意见。

3、甲方监督特别管理的广告(如医疗医讯、药品、化妆品、农药、肥料等)手续是否齐全,对手续不齐的广告有权拒绝播出。

4、在特别紧急如防汛、救灾以及特别重要宣传任务时,甲方有权在长告知乙方的同时,调用广告时间或调整广告时间。

5、若出现有关差错,非原稿(胶片、盘)原因,乙方负责更正或重登,但由甲方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差错,由由甲方承担后果。

6、甲方一般每次须提前3-5天有关广告时间段,并提前1-2天将广告内容(文字材料、照片、胶片或盘)送交乙方。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没有及时定稿,乙方尽力协调满足甲方的广告发布要求。

三、 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 费用:4000元整

相关约定:

1合同异议;甲、乙双方就合同产生的异议或者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3违约责任:若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广告播出。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协商后,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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