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道路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6:42:45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道路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道路合作协议

乙方:

北京华瑞讯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旗下的业务品牌。依托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平台,与国内优秀救援机构精诚合作,为甲方客户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

一、协议目的

(一)以提升汽车道路救援服务品质为目的,不断增加全国汽车道路救援网络覆盖范围和网点密度。

(二)凭借全国救援网络进行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为乙方增加当地服务流量,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和基础费用标准

注解:拖载里程是指用专业清障拖车拖载被救援车行驶的里程。

(二)超范围里程费用标准

1、前四项服务超出15公里半径的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4 元/公里标准单程收费。

2、专业拖车服务拖载里程超出15公里部分,每超一公里按 8 元/公里单程标准收费。

3、救援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通行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候费,以及未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费用,一律由客户现场支付。

三、救援服务实施

(一)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救援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

(二)救援服务收费方式(甲方调度会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1、现场付费救援:由甲方客户现场支付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

2、现场免费救援:乙方在提供服务后需要求客户在救援工作单上签字。乙方凭客户签字工单与甲方核对并结算救援费用(根据救援服务项目与基础费用标准)。本月救援费用由甲方次月转账结清。

(三)乙方为甲方客户提供救援服务过程中,员工的施救行为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如发生服务瑕疵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服务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客户予以赔偿。

(四)救援服务流程(全国救援服务专线400 650 5955)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901 100052 传真:010-83159799

道路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董地中心街道路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概况

1、 工程名称:工程

2、 工程地点:水城经济开发区

3、 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及桩号:准

2)详细施工内容:部(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程)

4、月(有效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业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乙方全包(包工包料)

2)工程造价及单价格:工程造价执行标准,执行《2004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定额解释和相关现行配套文件,人工费、机械费按黔建施通【2011】564号及施工工期内最新调差,材料价按六盘水市当月造价信息指导价调差,若六盘水市当月造价信息指导价没有的参照贵阳市当月造价信息指导价调差,若贵阳市当月造价信息指导价再没有的,由甲、乙、业主、监理四方共同组织询价后协商确认。在约定工期范围内不计赶工措施费。

3)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大写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甲方和监

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施工,其质量标准应满足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工程。

(二) 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 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 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检查施工配合比,定期对基准点测量复核及修正。

3、 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的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 参与乙方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 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工程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 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

7、 甲方负责施工的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甲方检查好乙方提供的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第四条:工程进度

(一) 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只对该工程派2人进行现场监督,其余一切事务均由乙方负责和实施。(二人的生活、住宿及工资由乙方负责)

2、 甲方向乙方下达总体进度计划,并全过程监督其计划执行情况。

3、 甲方负责对外协调工作。

4、 在乙方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地质勘探资料,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水准控制点、桩位并及时复核。

5、 全过程参与监督工程质量,协同监理工程师做好各种检查。甲方如发现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指令乙方整改、停工和采取甲方认为的一切必须的其他措施,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对乙方已完成的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合格工程量及时予以计量。

7、 通水临时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乙方必须交纳质量安全、民工工资及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施工或无能力完成工程任务,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损失。

2、 乙方未按时付清施工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若有拖欠现象,甲方直接从工程款及保证金中扣除应发民工工资,乙方在每期工程结算时必须把民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造册上报甲方。

3、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出面办理工程施工人员民工保险,所需经费由乙方承担。

4、 若乙方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未合格,没有按时完成工程

量,若限期整改后还未合格,必须清退出场,甲方按完成合格部分工程量的50%在本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再结账付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5、 甲方不承担乙方进场和中途退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 乙方为该工程的实施方,对该工程的具体实施负全部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对该工程委派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监督。

7、 乙方负责实施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得转包(但可以同同级施工单位合作)。

(三) 严格按照本工程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施工。

(四) 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则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五) 对施工现场安全全过程实行监控,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对于工伤事故及意外伤害,乙方自行外处理解决并及时上报,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 抓好文明生产,保护环境,不乱排放废渣。

第六条:工程保证金:

(1)乙方必须在董地信用社开户账号存入工费用,向业主方交纳工程总造价3%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协议签订之日先交 100 万元进入业主方账号,机械设备进场 5 日内再交 100 万元安全保证金,打入业主方或甲方帐户。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退还安全保证金。

第七条:工程结算

1、 工程结算分两期:路面完成为第一期结算,第一期按实际完成的60%进行结算,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工计量为第二期结算,其余的款项在工程完成审计完一个月内付清(除保证金外)。保证金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如不按时支付甲方应按银行利息的作为赔偿乙方的损失。

2、 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如需委托其它人员结算需要出具乙方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业主方财务。

3、 甲方按工程总造价下浮%收取管理费与乙方结算后,甲方再代扣税费。(按国家规定税费代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协议,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协议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

2、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九条:其它事项

1、 甲方将视业主要求结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列到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交清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工程完工、办理完工计量结算后双方签订《终止协议》,除支付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当所有款项付清后,协议自然终止。

甲方(姓名并加盖章): 乙方(姓名并加盖章)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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