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0:27:15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协议方:───────────────── (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 (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丙方)

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住房为:

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 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不超过丙方规定的贷款限额、期限和比例。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资信;

3、单位及个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所建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所建楼盘为主体结构封顶的期房; 6、已交付的期房已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7、商品房销售客观真实,无虚假销售行为、无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账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三、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受乙、丙双方对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甲方同意在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丙方开设或丙方指定乙方开设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内存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

五、保证责任范围

1、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实际发生的金额及费用; 3、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六、保证期限从乙方、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受丙方委托的乙方收妥之日止。

七、甲方同意保证金按如下方式退还及使用:

1、期房阶段性保证转为现房抵押时,按实际发生额退还;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三个月以上,由乙方或丙方通知甲方提醒催收,否则用保证金先行偿还,后由甲方向贷款户追偿;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按实际发生额用保证金偿还。

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如甲方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内发放贷款;

2、积极协助甲方将已交付的期房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丙方规定的范围内; 4、每笔贷款客观真实,无协助他人办理虚假贷款行为。

二、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

四、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并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抵押手续后,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丙方的承诺与措施

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收件齐全、实地堪查后,对按揭项目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答复。

2、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及时审核,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借款人。

3、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期房转现房抵押的,丙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虚假销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超过丙方规定的范围。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退回丙方,以保证专款专用。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退回丙方指定银行账户,由丙方通知乙方与购房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解除协议。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各方依照约定对借款人承担的有关连带责任保证等义务的条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qr—7.5—03—01

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篇2]

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发并销(预)售的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 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甲方开立指定账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 万元,贷款最高成数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商用房)。

第二条 根据开府国用(2015)第040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 米,定名为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有住房 套,有商用房 套,杂物房 套,车位 个,预计售房款约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款的`监管机构。

第三条 乙方同意将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存入_______________账户上。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在与借款人办妥有关贷款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把贷款全部划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第五条 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为借款人(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在甲方指定账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余额的 %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90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建造、预售和销售活期存款、结算和物业租金、管理费的代收代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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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乙方负责协助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先办理抵押注记手续,并取得期房抵押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在项目竣工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

第八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二)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保证购房人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设定的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若存在重复抵押或产权、财务纠纷,乙方必须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该户借款本息。

(二)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购房合同正付文本一式_____份。乙方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合同,套取甲方贷款,否则,甲方可以乙方做虚假合同为由,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

(三)乙方不得利用他人以虚假房屋交易等方式,向甲方申请假的个人住房贷款;甲方一经发现将终止向乙方提供一切贷款,并立即收回已向乙方发放的所有贷款本息。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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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经销商):

乙方(银行)

为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的特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弟一条:甲方为乙方开展汽车按揭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负责汽车消费市场的开拓,目标客户的选择,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设立结算账户,营销资金通过乙方结算,并保证将购车首付款(购车总价35%)及时足额存入该结算账户内。

第三条: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购销合同》、首付款、相关贷款资料。经审查购车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才能向甲方出具《贷款通知书》,对以上材料不全的,乙方不发放贷款。

第四条:乙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甲方做好目标客户的资格,资信调查工作,并负责贷款合同公证、车辆抵押等手续。甲方对于销售的车辆有义务提供工商验证、检测、缴纳附加税,车辆牌照等配套服务,并保证只有在办理完车辆入

户上牌手续后方可将车钥匙交给购车人,另将车辆发票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于办理完车辆牌照10日内一并交给乙方,并将有关手续交乙方一份建档,否则,不能按时发放贷款,及其他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必须按购车额10%逐笔存入风险抵押金。甲方需开设专户管理,平时不能随意支取。

第六条:如果贷款(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合同到期,甲方无条件用风险金归还贷款本息,同时必须在当月内补齐所用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金。

第七条:如果购车人有一户或者一户以上累计三个月不还款,乙方有权停办贷款业务,抓紧追款,追款甲、乙双方紧密配合,追缴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待款项归还后,再恢复业务办理。

第八条:由于甲方销售车辆的质量问题(以厂家的三包标准为准)导致购车人不愿意偿还贷款本息时,甲方应及时归还购车人所欠贷款本息及违约金。

第九条:由于甲方的故意违法行为或与购车人恶意串通导致购车人不愿或不能及时足额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甲方全部负责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及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的贷款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利率政策等相关信息;甲方应定期向乙方反馈汽车销售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第十一条:如果发生纠纷或者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另行续签。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在有效期内签定的有关条款文本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甲方(经销商):

代表:

乙方(银行):

代表:

年 月 签约地点: 日

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篇4]

编号: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分(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发的________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________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甲方开立指定账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_______万元,贷款最高成数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__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商用房)。

第二条 根据 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地块编号为 ,土地面积约 ,定名为 ,总建筑面积为 ,有住房___套,有商用房___套,预计售房款约为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款的监管机构。

第三条 乙方同意将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存入 账户上。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在与借款人办妥有关贷款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把贷款全部划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规定,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的监管期限自第一笔预售款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帐户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止。

第七条 为确保贷款的安全和抵押物的完整性,乙方必须每季度前 天内填列“开发商监管帐户收支计划表”,甲方有权监督其工程款使用情况。用款的原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背用款原则,擅自动用专户款项的行为属违约,甲方有权采取信贷制裁,或诉诸法律。

第八条 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开发商同意为借款人(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在甲方指定帐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余额_%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未经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 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

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收。

第九条 乙方同意将甲方提供按揭贷款涉及的项目建造、预售和销售活期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所属物业的租金收入、管理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帐户上,并要求按揭项目下的物业管理单位到甲方开立存款帐户,物业管理单位统一为住户到甲方办理代收代付各项费用的业务。

第十条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先办理抵押注记手续,并取得《期房抵押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在项目竣工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保证购房人按借款协议设定的抵押物,销售前没有设置抵押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若存在重复抵押或产权、财务纠纷,乙方必须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该户借款本息。

(二)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购房合同正付文本一式_份。乙方不得另行增加合同副本,否则,甲方可以乙方做虚假合同为由,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发并销(预)售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惭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 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甲方开立指定帐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成数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贷款的作途只能作于购买该项目住房。

第二条 根据 号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土地面积约 ,定名为 ,总建筑面积为 的住房 套,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示的监管机构。

第三条 乙方同意将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存入 帐户上。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在与借款人办妥有关贷款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把贷款全部划到惭方在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

第五条 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开发商同意为借款人(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及回购责任,并在甲方指定帐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余额 %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

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2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建造、预售和销售活期存款、结算和物业租金、管理费的代了代付业务。

第七条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先办理抵押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期房低押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在项目竣工 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后,甲方同意乙方自由支配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在本协议晌午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载机构提起促裁;

(二)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保证购房人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设定的抵押物,其销售时没有另外设抵押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若存在重复抵押或产权、财务纠纷,乙方必须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该户借款本息。

(二)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购房合同正付文本一式肆份。乙方不得通过虚假合同,套取甲方贷款,否则,甲方可以以乙方虚假合同为由,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

(三)乙方不得利用他人以虚假房屋交易方式,向甲方申请

假的个人住房贷款;甲方一经发现将终止向乙方提供一切贷款,并立即收回已向乙主发放的所有贷款本息。

(四)为更好地方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保证甲方贷款安全,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交甲方保管期内,乙方将对所开发的房地产住房项目提供全程回购保证。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凡在 购买住房的客户,如贷款出现违约,根据借款人在中国银行按揭贷款的剩余部分由乙方回购,并由乙方一次偿付贷款本息。

(六)甲方通知乙方借款人发生违约,乙方如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任何一个帐户中扣收。

(七)借款人发生违约情况后,甲方若扣款不成功,乙方应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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