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层餐饮房屋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2-08-03 19:13:3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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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餐饮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四层餐饮房屋租赁合同书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   平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共计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第二年租金         元整。第三年租金        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

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 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10%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四层餐饮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开办餐厅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房屋状况

1、地址:

2、计租建筑面积: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若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届时双方可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认。

三、租金交付

1、场地租金:年租金为    元.

2、租金的交付:租金自乙方计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有保证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建筑结构完好的义务,并应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场地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进场装修和营

业后涉及甲方需配合协作的工作。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场地转租给他人。如果本协议系由甲方租赁他人另行转租乙方,甲方必须向乙方披露原租赁协议原件,并交乙方复印件留存。

五、乙方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更换或赔偿。

2、乙方自行负责经营场所内的物业管理和租赁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结构改变,必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4、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将其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装饰物,甲方对未拆除的装饰物不予补偿,但乙方自行购置的家具、餐厨具、空调、冰柜等设施设备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并搬出租赁场地。

六、特别约定:

1、乙方若拖欠水、电、物管等费用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直至乙方交清所欠费用为止。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如乙方将租赁场地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除不退还租金,乙方还应承担2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四层餐饮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3]

甲    方:陕西麦尔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丰庆路1号

银行账户:

乙    方:

营业执照: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与甲方合作,在甲方房屋开设餐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章  合作使用区域

1.1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陕西省西安市水司什字财富广场(以下简称“广场”)

五 层总计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约定并认可的电子版竣工图纸计算测量),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使用面积乘以公摊系数)的房屋(以下简称 “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使用区域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建筑平面图圈定部分为准。

1.2甲方同意乙方将使用房屋用于开设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及依照本合同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承诺在该建筑物内不允许或不在招租与乙方经营业态类似的商家进场经营。

第二章  合作期限

1

2.1本合同所约定的合作期限为止)。

2.2在本合同书期限届满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否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租或合作使用优先权。合作使用条件经双方协商以致后以书面约定。

2.3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未来的租客展示承租场所、在非营业时间内对承租场所进行合理必要的检查维修等,以防应予以配合,但甲方在进行这些活动前均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得到乙方的同意或认可,并且遵守乙方的时间安排和营业要求,不得影响到乙方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  使用场地回报金、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3.1甲方本着扶持乙方经营,且保证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场地基本回报金的目的,双方协商约定的合作比例分成及甲方所得回报金支付形式为:

自乙方试营业开始,甲方在第一年按全部营业额(除酒、水收入)的20%提取乙方使用区域的所得回报金,且第一年甲方回报金按提取比例低于65万元时,按65万元/年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保底回报金。甲方在第二年按全部营业额(除酒、水收入)的20%提取乙方使用区域的所得回报金,且第二年甲方回报金按提取比例低于70万元是,按70万元/年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保底回报金。第三、四年按全部营业额(除酒、水收入)的25%提取乙方使用区域的所得回报金,且第三、四年甲方回报金按提取比例低于74万元时,按74万元/年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保底回报金。第五、六年按全部营业额(除酒、水收入)的30%提取乙方使用区域的所得回报金,且第五、六年甲方回报金按提取比例低于78万元时,按78万元/年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保底回报金。第七、八年按全部营业额(除酒、水收入)的35%提取乙方使用区域的所得回报金,且第七、八年甲方回报金按提取比例低于82.5万元时,按82.5万元/年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保底回报金。第九、十年按全部营业额(除酒、水收入)的40%提取乙方使用区域的所得回报金,且第九、十年甲方回报金按提取比例低于87万元时,按87万元/年由乙方向甲方交纳保底回报金。(计算公式为:每年甲方回报金=当年全部营业额(除酒、水收入)×当年营业额 2

的约定提取比例)。

酒、水收入除成本外,甲乙双方3︰7比例分成(即酒、水经营所产生的利润甲方得总利润的30%,乙方得总利润的70%),乙方将每月酒水分成与总合作回报金同时向甲方支付。

保底回报金是指甲方按营业额提取比例回报金低于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收回报金时,按保底回报金收取每年(月)的甲方回报金,甲方回报金高于保底回报金时,按实际营业额及约定比例分成。

3.2自乙方试营业开始,每月首五天内,乙方按上述计算方法依据实际营业额计算上月甲方合作回报金并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合作回报金5个工作日内给乙方出具收据或发票。核算是否达到保底回报金以年为核算周期,每年的12月31日为年度核算截止日。不足部分乙方须于次年的1月31日前补足甲方的保底回报金。

3.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约定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欠费总额的3‰每日计算滞纳金;若乙方欠费达30日时,甲方可在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欠费达60日时,甲方有权中断使用房屋水、电、电梯等供给或即时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权。

3.4合作期限内,乙方自行收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月营业额流水报表,以便于甲方监督。乙方同意甲方派驻两名财务人员对乙方收银情况随时进行监督,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3.5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使用的水、电、中央空调使用费除外)约定第一、二年每月为人民币陆仟元,第三年每月为人民币柒仟贰佰元。(逐年递增,定出递增比例)

第四章 定金与履约保证金

4.1 定金的交付:双方约定的定金总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十万元,其余十万元在乙方开业后两月内一次性付完。甲方收到定金同时向乙方开具合法收据,如乙方未在签约后3日内支付足额定金或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装修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定金。

3

4.2 乙方实际开业后,乙方按照第4.1条约定支付的定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3 履约保证金的归还:合作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约时,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还房产并缴清所有应缴费用,并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后一个月内,甲方须将乙方已付之履约保证金足额无息退还乙方。如甲方按约定未能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须承担履约保证金总金额每日3‰的赔偿给乙方。

第五章  双方约定事项

5.1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等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时支付,若甲方变更物业公司,本次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继续有效。

5.2乙方在大楼内安装电话、电视、宽带,应该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5.3因本合作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其它合同中未约定费用,由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其经营需要进行自费装修,且装修方案须经物业公司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5.5甲方的交房条件为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目视认可的现状房屋,装修及经营过程中,如对使用区域内消防设施、配电箱等乙方经营需要经甲方同意的设施改造及添置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6招待外来主管领导消费免单,乙方必须经甲方确定的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下,甲方主管领导不能及时到场确认签字时,须委托甲方的其它领导,不在场时由甲方主管领导电话认可,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证实并在事后由甲方主管领导补签字。

5.7对于大厦中央空调供暖、供冷,甲方保证乙方随裙楼主业态使用的时间内使用中央空调并保证其效果。且在前两年内,按使用月每月向甲方交纳壹万捌仟元人民币空调使用费。另甲方可免费提供给乙方(双方现场确定的)空调安放位置及空间,并承诺不再收取除空调使用产生的合理电费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5.8甲方承诺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给乙方提供客用电梯一部以上可直接到达乙方的租 4

赁楼层,并且在双方合同签订后的         个月历天内,在裙楼的东面安装观光电梯(停层包括乙方租赁楼层)。

第六章  甲方保证及责任

6.1甲方保证确实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并须提供合法的产权证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2房屋质量承诺:甲方交房时保证房屋没有质量问题(如渗漏,断裂等);

6.3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房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房屋时,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后期根据经营情况需要扩充面积时,甲方提供协助;

6.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或改扩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在大楼容量许可情况下的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审批手续,甲方对此等协助工作不另收费;

6.5甲方同意乙方全额及时缴纳各项费用前提下,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及水、电、空调等能源、设施的供应和使用。

6.6甲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债务债权、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其他矛盾,均与乙方无关,如因上述问题影响到乙方正常营业,造成对乙方的直接损害,或因甲方经营中与第三方的纠纷或其他行为,而向乙方进行追索时(包括提起仲裁、诉讼),甲方应该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及律师费)。

第七章  乙方保证及责任

7.1乙方保证在合作期内的一切活动,均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乙方在经营中依法出具发票,独立报税、纳税,独立承担向甲方支付合作回报金的盈亏。另在合作期内,乙方须在合作场所内的显著位置悬挂起有关证照,标明其实际名称和标记,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7.2乙方保证该房屋仅作为约定之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本合同

规定外的其它用途,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用途,也不得转租或用做担保,乙方应该按合同规定如期交付房屋合作收入、物业管理费等其它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7.3乙方在该房屋外本层内的大楼外立面合理设立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等布置(具体位置双方现场决定),施工前图纸和方案须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在施工前应负责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办理户外广告发布手续的报批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政府职能部门原因出现的变化调整,乙方不得以此作为向甲方要求减租或其他要求的条件和理由;

7.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属于甲方的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维修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可对房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但乙方在动工前必须将装修设计方案及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施工图提供给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因装修引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设计装修未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7.6 乙方保证因乙方未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或物业管理规定而导致甲方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或造成对四方的直接损害,或因乙方经营中与第三方的纠纷或其他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纠纷,而向甲方进行追索时(包括提起仲裁、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及律师费)。

7.7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出于整个广场经营的合理需要,经双方协商,在兼顾乙方利益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基础上,甲方可对乙方承租房屋及内部设施作出改动,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  保险及赔偿保障

8.1乙方可向声誉良好并有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购买并持有房屋内乙方重置部分及自

有设备的财产一切保险,保险金及投保额由乙方自定自付。如发生损失与损坏,保险赔偿金应全额赔付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2若因乙方的行为、过错,发生任何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安全、人身伤害、房屋损坏、管道渗漏等,则乙方须向甲方或第三方赔偿损失。

第九章  合同终止

9.1除双方协商一致,经签署书面协议,或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终止权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解除、终止合同。

9.2若发生地震、水灾、暴风雨雪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乙双方可选择修复、重建或终止本合同。如甲方选择修复,在房屋修复期间,乙方免交合作收入及其它相关费用,待房屋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甲方收入和其它约定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当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

9.3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a)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足额定金超过30日;

(b)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乙方逾期支付甲方保底金或物业管理费或水电费及空调使用费约定应缴费用超过30日;

(c)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合作房屋用途;

(d)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合作房屋转租他人;

(e)如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署后的     日内开始营业,乙方须承担甲方此阶段免收入的经济损失及本合同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f)乙方违反其保证或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它规定,在甲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甲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或使甲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迁离并交回房产,甲方不承担装修费用。如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终止合同书面通知后三十日

内,未迁离并交回房产,甲方可自行处理在经营场所内的一切物品,因此造成的恢复费用及损失由甲方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置、合作房屋的归还

10.1当本合同期届满时,乙方须在合作期满后30日内将场地交还甲方。乙方向甲方交还的房屋及设施除正常损耗外,应符合按照其使用年限所达到的使用要求和程度。 10.2乙方在和甲方没有债务的情况下,除各类管道等物业服务设施设备及屋内不动产外,乙方有权取回乙方投资的动产,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建筑物本身之结构体,不得破坏性拆除。乙方在本合同届满之日起30日内取回其物品,否则乙方支付处理上述物件的开支及费用。

10.3乙方应自行清偿合作房屋发生的应由乙方负担的一切费用及债务。如乙方在清场过程中若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保留不足部分的追偿权。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11.1乙方拖欠约定应缴甲方费用,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前述滞纳费3‰的滞纳金。超过30日,乙方并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1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没,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11.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1.4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加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5在乙方按约定交足定金后,乙方须到甲方处办理签署交房确认书,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承租房屋,应双倍返还定金。

11.6乙方年度保底回报金未按规定时间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3‰的滞纳金。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并应该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

约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双方约定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别是合作比例分成和含有甲方保证资料等条款)内容,及因履行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例如乙方装修方案)。

12.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4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12.6本合同共玖页,共计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本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四层餐饮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老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衡宇租赁事宜告竣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配合遵守。

一、租赁物地址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 平方米。租赁物及隶属行动措施设备详见交接清

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刻日:共计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房钱尺度:第一年年房钱为人平易近币 元,第二年房钱 元整。第三年房钱 元整。

六、甲标的目的乙方供给现有的水电行动措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尺度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现实收费执行,乙方必需按时交纳。

七、付款体例: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往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 月 日一次性支出。

八、履约保证:

1、乙标的目的甲方缴纳风险典质金 元整。期满退场 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当经营,甲方协助乙方打点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数承担打点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时代,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缮治。乙方应爱护衡宇的行动措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衡宇(含内部设备、行动措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抵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行动措施,并严酷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划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刻内发生的消防事情或治安事务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平易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商定违约金为年房钱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赞成可以将租赁的衡宇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商定的时刻缴付房钱的,每过时一天按月房钱的0.3%缴纳滞纳金,过时跨越十五天不缴纳房钱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规模,如变换需双方协商赞成,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时刻交付使用的,每过时一天甲方应按照月房钱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换、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赞成,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因为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赞成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片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

方有权将该衡宇收回,并究查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成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门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衡宇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衡宇装修部门。

5、经双方协商赞成,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衡宇。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赞成后,从头签定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缠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地址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起头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填补和谈,与本合同具有齐截法令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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