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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2)

时间:2017-09-09 12:39:3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范文

  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镇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本镇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下营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乡镇,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害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具体如下:

  (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 10 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二)乱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 50 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三)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广告的,处 50 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

  (四)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晾晒衣物,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 50 元罚款。

  (五)户外设置烧、烤、煎、炸、炒、蒸、煮食物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12月

  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有效地维护**乡集镇建设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铺位(农户、单位)门前的卫生、绿化、亮化、硬化和搭建摆放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小城镇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街道两边实施硬化、绿化、亮化工程。

  2、按照城镇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街道卫生的'清理和垃圾点内的垃圾清运出街道。

  3、按照小城镇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权对街道两边的占道经营和违规摆放进行制止并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在遵守有关工商、税务、防疫卫生和街道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合法经营的权利。

  2、乙方负责自己铺位门前卫生的保持工作,不得将垃圾倾倒在排水渠内,保证门前地面及绿化带的清洁,无污迹污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物。如发现乱倒垃圾者,罚款200元。

  3、遵守城镇管理的有关规定,保持门前硬化彩砖的完整。不得随意破坏,门前树木不得拉绳凉衣、悬挂物品,不得往树木泼倒污水等,如有损坏重植或赔偿。

  4、铺位商品布置整齐,商品、物品摆放不得占用公用地皮,不得有乱张贴、乱搭建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5、门前的水渠由对应的商铺(单位、农户)及时清理,违者罚款一百元。

  三、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罚。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