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合同履约保证金承诺书(2)

时间:2017-09-07 18:51:24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合同履约保证金承诺书范文

  履约保证承诺书篇四

  致: 有限公司

  我公司企业承包资质为 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贰级,目前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

  1、 我公司在此承诺,公司现有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的资金。

  2、 我公司拟用于本招标工程的机械设备能满足招标工程项目的需要。

  3、 我公司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4、 我公司近一年内没有任何不良中标行为,没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申请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12月5日

  履约保证承诺书篇五

  不同的履约保证书包括担保、保函、即付保函、有条件保函、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各类保证均基于合同双方潜在的合同义务。保证书不同于作为为一种保障合同的保险单。保证不要求被担保方有责任告知所有已知的风险,然而,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方则有责任告知所有已知的风险。

  1、 保证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1) 委托方(principal party);

  (2) 受益方(beneficiary);

  (3) 担保人(guarantor)。

  2、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credit form),由被担保方委托银行签发的信用证。若委托方违约,受益方可以直接要求银行支付赔偿费。

  3、 保证性保函(suretyshipguarantee),采用担保的形式,其规定受益方在要求担保人支付赔偿费或承担委托方未履行的义务之前,必须证明是委托方的过失。保证性保函是所签合同的附件。

  4、 即付保函(demandguarantee),介于以上两种保证之间。首先要求委托方按所签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只有委托方未能按所签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时,受益方才能要求要求使用该保函。因为只有当委托方有过失时,受益方才能要求使用此类保函,从这方面来讲,即付保函是基于所签合同的。然而,即付保函中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仅仅由保证书中的条款和条件规定,无需再证明委托方的过失或由其提出的抗辩,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付保函与所签合同又是独立的.。

  5、 对履约保函的要求建议:

  (1) 在委托方已完全履行了其义务之前,委托方所签发的担保应持续有效。在履约期间,不应设置撤销条款或终止担保的日期。就此而言,检查拟采用担保的措词是很重要的,应确保其措词清晰,易于理解,且不包括任何担保人有时会鼓励和提倡使用的,可能会允许担保人撤销担保或使担保无效的限制条款;

  (2) 在国际施工合同中,应放弃使用传统的、过时语言的担保措词,而代之以清晰简洁的措词所表达的,保证按照相关合同的规定切实履行承包商应尽的一切义务的明确的承诺;

  (3) 此文件应符合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

  (4) 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都不应提及或规定解除此类保证;

  (5) 保证书中不应有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知担保人有关承包商违约或业主有要求索赔的意向的条款,因为这样的条款会给业主和承包商带来几乎不可能充分地履行的义务;

  (6) 保证书不应对履行合同有其他条件或限制;

  (7) 保证中规定的任何限额都不应涉及利息或诉讼费用。保证书中最好明确规定:不论利息和诉讼费用来自承包商还是担保人,保证限额都不包括利息和诉讼费用。

  (8) 保证书中应有明示规定,不能因下列原因撤销担保:

  1) 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做出的任何更改;

  2) 对拟建工程的性质或范围的任何更改;

  3) 对承包商的任何时间的放宽;

  4) 任何延期付款、追加付款或预付款、延期偿付或给承包商的优惠;

  5) 对于承包商的任何争端的任何妥协;

  6) 任何未能对承包商的错误进行监督、察觉或预防。

  7) 通常也应当甚至必须包含一个反面的条件,即由于受益方本身违约可导致履约担保不可执行。另外,委托方有必要坚持要求受益方不得转让其按担保规定享有的权利。

  6、 即付保函

  即付保函有两种情况:

  (1)开证行要求并从其顾客、委托方或被担保方那里得到对背保证书(counterindemnity),记入账户的借方,用于所有收到并支付的索赔。

  (2)如果开证行是一系列的银行,则开证行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通知代理银行(instructing correspondentbank)或直接要求委托方提供对背保证书。通常,即付保函和对背保证书的措词都非常谨慎,以保证其中一份不会在另一份期满之前终止。

  受益方只需向开证行提出付款要求即可要求其履行支付担保金额的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对银行而言,惟一有效的抗辩是受益方有欺诈行为,而且必须在受益方向银行提出要求时开证行已经获悉受益方的欺诈行为。

  此类保证的无条件性源于采用了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原则的其他种类的商业合同,即一旦通过出示提单或其他形式的收据证明已经交货,则通过信用证付款的义务就将被履行。

  极端状况:无条件履约保函,客户做出没有任何根据的指控,保函更像一个折扣。

  fidic不提倡使用即付的保函,原因:受益人无需任何正当理由即可对保函提出要求,而且即付的保函可能会导致投标人为此风险而提高投标金额。

  7、 与施工合同相关的其他保证

  (1) 投标担保或保函;

  (2) 预付款保函;

  (3) 保留金担保;

  (4) 维修担保和缺陷责任担保;

  (5) 公司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