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珠海公立小学排名有哪些
珠海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拥有着很多的公立小学,这些小学的排名是各有千秋的。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珠海公立小学排名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珠海公立小学排名
1 | 珠海市香洲区第一小学 |
2 | 珠海拱北小学 |
3 | 珠海香洲区第二小学 |
4 | 珠海景园小学 |
5 | 珠海湾仔小学 |
6 | 珠海第十小学 |
7 | 珠海市斗门区实验小学 |
8 | 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 |
9 | 珠海香华实验小学 |
10 |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小学 |
11 | 珠海九州小学 |
12 | 珠海吉莲小学 |
13 | 珠海下村小学 |
14 | 珠海华昌小学 |
15 | 珠海侨光小学 |
16 | 井岸第2小学 |
17 | 珠海灯一小学 |
18 | 十二村小学 |
19 | 珠海市三灶镇中心小学 |
20 | 珠海恒隆小学 |
21 | 斗门区斗门镇中心小学 |
22 | 珠海香洲区第七小学 |
23 | 珠海龙西小学 |
24 | 珠海一小荣泰校区 |
25 | 珠海金海岸海华小学 |
26 | 珠海第十二小学 |
27 | 珠海广发小学 |
28 | 珠海飞沙小学 |
29 | 珠海南环小学 |
30 | 珠海寺东完全小学 |
31 | 珠海市香洲区小林镇中心小学 |
32 | 珠海市香洲区金鼎镇第二小学 |
33 | 斗门县乾务镇大海环小学 |
34 | 珠海管理区沙美小学 |
35 | 珠海经济特区恒隆小学 |
36 | 珠海鱼林小学 |
37 | 珠海三板小学 |
38 | 珠海金钟小学 |
39 | 珠海市香洲区湾仔镇南山小学 |
40 | 珠海东方外语实验学校 |
41 | 珠海恩溢小学 |
42 | 珠海新村小学 |
43 | 珠海乾西小学 |
44 | 珠海南场小学 |
45 | 珠海壮林小学 |
46 | 珠海华洋双语小学 |
47 | 珠海高栏小学 |
48 | 珠海第十六小学 |
49 | 珠海红东小学 |
50 | 珠海南澳小学 |
51 | 珠海中联小学 |
52 | 珠海拱北小学侨光校区 |
53 | 珠海华侨农场矿山小学 |
54 | 珠海市平沙镇大海环小学 |
55 | 珠海造贝小学 |
56 | 珠海兴华小学 |
57 | 珠海兰埔小学 |
58 | 珠海南门小学 |
59 | 珠海八一小学 |
60 | 珠海前东小学 |
61 | 珠海沙栏小学 |
62 | 珠海夏湾小学 |
63 | 珠海官涌小学 |
64 | 珠海市香洲区万山镇中心小学 |
65 | 珠海吉大小学 |
66 | 珠海三角小学 |
67 | 珠海大虎小学 |
68 | 珠海第11小学 |
69 | 珠海那洲小学 |
70 | 珠海市金湾区小林实验小学 |
71 | 珠海恩溢学校小学部 |
72 | 珠海广丰小学 |
73 | 珠海上洲小学 |
74 | 珠海拱北小学侨光桃区 |
75 | 珠海立才学校 |
76 | 珠海草蓢小学 |
77 | 斗门县莲溪镇中心小学 |
78 | 珠海石狗小学 |
79 | 珠海小黄杨小学 |
80 | 珠海圆明小学 |
2017珠海积分入学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粤人社发〔2011〕306号)、《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11〕174号)、《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的意见》(中委〔2013〕7号),结合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中山市连续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人员,由其本人申请并经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纳入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范围。
第三条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由市政府统筹,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依职责权限协助实施。
第四条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采取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
第五条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具体积分项目指标见附件《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第六条 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分类管理、分区排名的原则,流动人员可根据其积分情况享受相应的服务和管理待遇。
第七条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流动人员,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其产权房屋所在地或工作地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第八条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的上月在中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山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及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并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申请承租属政府所有的(或可由政府支配的,下同)公租房排名。
第九条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的上月在中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珠海积分入学政策2017(2)
(一)基本资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
4、学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二)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由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2010年之前为《暂住证》)。
2、申请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适用于缴纳社保人员)。
3、申请人由本市人社部门认可的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适用于中级及以上)。
2017珠海香洲积分入学规定
珠海香洲积分入学(1)
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珠教【2016】1号)、《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16】9号)、《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珠香教字【2016】23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秋季香洲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香教字【2016】24号)要求,现将2016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积分入学分数线公布如下:
2016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分数线:120分。
2016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初中积分入学分数线:52分。
同时对符合政策性照顾生类和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16年7月18日-22日。
公示期结束,将按我区招生政策对公示无异议名单统筹安排香洲区公办学校学位,家长可于2016年7月22日后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香洲区教育局纪检部门书面反映,区教育局纪检投诉电话:2611800,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香洲区教育局505室。
海市积分入学条件(2)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新政策:
1、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加减得分之和,满分为170分(不含加分指标)。
可任选父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
积分总值达100分及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获得公办学位资格。
2、各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具体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稳步提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比例。
(1)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文化程度学历认证报告。
(2)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居住年限。
(3)房地产登记部门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房地产权证》登记信息。
(4)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并出具相应的`计生证明材料。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
珠海积分入学有望享指标生政策(3)
珠海市教育局局长钟以俊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从2014年开始,通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进入珠海公办学校的学生将逐步享受指标生政策。
珠海指标生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促进教育公平。
珠海指标生比例由最初5%扩大到去年的70%。
按照珠海指标生政策,示范性高中打破原有完全按考试录取新生的方式,改为按学校人数招收一定比例的初中毕业生。
即把珠海市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的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全市各初级中学,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择优录取。
但按照目前珠海的政策,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即使通过积分入学政策,入读珠海公办学校,他们在初中升高中考试时,也无法享受指标生政策。
这就意味着,这些外来务工子女的升学压力较大。
钟以俊透露,最快在2014年,指标生政策将发生变化,这些通过积分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将逐步开始享受指标生政策。
但钟以俊也表示,目前指标生70%的比例已经处于基本稳定状态,短时间内不会有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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