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推广体系创 新建议

时间:2022-08-03 16:23:56 建议书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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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体系创 新建议

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是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当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机构调整的重要技术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农机推广体系作为政府的事业机构,在引导农民使用先进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我省农机推广体系也在政府扶持、领导重视和自身努力下逐渐发展壮大起来。截止到2005年底统计,全省县以上农机推广机构152个,乡镇农机管理机构1793个,各市和农业县都设立了独立的农机管理机构,90%以上的乡镇设立了农机管理机构,其中76.4%是独立的乡镇农机管理站。从业人员4893人,其中科技人员占67.3%。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农业机构战略性调整,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的环境、对象、重点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各种农业机械购置者和使用者已经由集体为主,逐步变为以农户(特别是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组织)为主;二是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也由集体统一组织逐步变为市场化,并由一般性的宣传示范转向全程服务;三是农机化从以追求数量为主,转向注重质量、提高效益上来;四是农业生产逐步转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五是在实现这些重大转变的过程中,迫切要求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要有更大的发展。目前我国现行的农机技术推广体制在盛地推广总站的基础上,实行以县农机推广站为中心,以乡、镇农机站为纽带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体系。这种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政府主导下的单一推广组织体系,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竞争的氛围淡化了行政推广方式的垄断权威,某些传统的推广措施的效用在逐步退化,这种政府主导下的单一化推广组织体系已不能实现上述农机推广工作面临的重大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对农机新技术的需要,不适应农机科技新成果以最快的速度向广大农民和农机户传播的需要,不适应广大农民对通过普及使用新机具、新技术达到致富目的的迫切需求。因此,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必须进行创新和完善。一、农机化技术推广面临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我省农机推广也暴露一些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很多地方公益性职能的履行没有得到财政的全额支持,相当比例的基层农机推广人员事业经费得不到落实,工作中也得不到有力的支持或扶持;二是推广工作领域不宽,不少地方的推广工作还仅局限在主要粮食作物的产中服务上,而且服务的水平与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优质化、安全化的要求差距较大;三是推广的方法单一,很多地方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技术”的方式,推广工作主要靠开会、印发材料的传统手段;四是推广人员素质偏低,跟不上发展需要,一些推广人员知识陈旧且缺乏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能力,不少推广人员在农机领域中是内行,但在农业生产和农艺上知识缺乏,引导产业化组织经营和生产协作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式的要求;五是推广机构的运行机制不活。行政化倾向严重,难以满足农业机构调整和社会化技术服务的需要;六是管理体制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农、科、教脱节,不同所有制、不同推广组织之间缺少联系,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整个农机推广体系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而且也影响了新形势下农机化技术服务领域的扩大和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此外我省基层农机推广机构还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一是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影响,由于目前政府农机推广机构尤其是基层农机推广机构仍然是整个农技推广体系的主体力量之一,而基层农机推广机构面临消减和撤并的挑战,农机推广机构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可避免;二是农民自主经营地位的加强,农民在农业生产的自主决策意识不断增强,长期形成的“行政+技术”的农技推广模式将越来越难以奏效,各级推广机构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推广服务工作方法;三是在农业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发展中,农民对农机化技术的需求日益多样化,需要农机推广机构要积极适应农业机构调整的形势,向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拓展服务领域;四是农业科技服务市场的多元化逐步形成,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在一些地方正在成为市场主体,一方面反映了农技推广形式的积极变化,另一方面对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形成压力,难以继续“包打天下”。因此,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逐步创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机推广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农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之一。二、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的几点建议(一)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的社会建制 1.调整和完善现行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调整和完善现行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主要包括:调整市、县农机技术推广专业机构的设置,以便农机技术推广专业机构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调整和创新县、乡(镇)农机站机构设置,可组建区域性的中心农机站,或按优势产业带设置的跨区服务专业农机站,亦可按特色产业综合设置。 2.培育和发展多元化不同所有制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培育和发展主要包括国家农机科研部门的技术推广组织、社会团体性质的农机推广组织、专业合作经济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农机企业的科技推广组织、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民间的农机协会组织等,“官办”与“民办”的组织共同发展。 3.对不同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实行政府统一管理体制。政府应加强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的引导,鼓励发展,并制定统一的推广政策和法规,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应使农机化技术推广的和用户之间的产销信息,研发单位或企业自主研发提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在竞争中得到优化配置。(二)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与模式 1.创新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新型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应是“官办”(国家企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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