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书大全

工会经费审计合理化建议

时间:2017-09-30 09:49:50 建议书大全 我要投稿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合理化建议

  工会经费审计的必要性在我国逐步凸显,在执行的时候,我们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工会经费审计建议书,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合理化建议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一

  根据全市、县总要求对同级工会经费加强审计监督的指示精神,县总经审办于2011年4月对县总工会经费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县总财务部提供了账簿、凭证及会计报表等资料,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及审计评价

  1、财务收支情况:20xx年收入合计为31.19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25.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4万元,事业收入1.05万元,其它收入0.49万元。支出合计为30.39万元,其中:工会行政费10.24万元,工会业务费9.11万元,职工活动费支出2.0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65万元,其它支出4.3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经费节余0.99万元,滚存经费节余1万元。

  2、审计评价:一年来县总工会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对工会经费的收交力度,使工会经费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账务部编报的2010年度本级收支决策遵循了真实、全面、客观的原则,准确反映了市总全年收支实际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1、2010年总支出比预算减少5万元,各项支出与预算相 1

  比有所下降但与20xx年决算相比仍有增长,反映县总根据年初预算对各项支出进行了很好的控制,但还应进一步下压预算,严控支出。

  2、补助下级经费偏少,2010年补助下级支出4.65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万元,比预算减少2万元。

  三、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各项支出的说明还应进一步细化,对一些大的支出项目是如何使用的,应有更具体的说明。

  2、预算应坚持工会经费服务职工群众的方针,建议对各项行政开支进行更大幅度的压缩,提高职工活动费、工会业务费以及对下补助的比例。对基层工会的经费补助和救济慰问等力度应进一步加大。

  3、县总还需进一步增加收入,严控支出。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二

  xx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北京市工会审计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北京市工会经审工作会议,加大对自身经济审查的力度。两年内,全市各级工会的财务会计管理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工会经费将通过账目公开、定期通报提高透明度,接受审计和会员群众监督。

  目前,我市工会资产中以货币形式存在的流动资产占到80%以上,工会对这些钱自收自支、自定制度、自主管理、独立核算。去年,市总工会委托会计 师事务所对全市128家直管工会进行全覆盖审计,整体情况比较满意,但也暴露出制度、报销、采购管理等财务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如基层工会经费审计组织流于 形式,存在“人员配备不到位、审计监督常缺位”的情况。

  《意见》提出,今后工会审计部门每年都应对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 经费计提和拨缴情况进行审计。针对专项资金种类日益多元化,管理日益精细化的趋势,工会目前将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劳模补助、送温暖、金秋助学、经济技术 和素质工程等专项资金的审计。逐步建立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工会主席以及对同级工会涉及经费、资产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离职前要进行经济责任审 计。一旦在审计中发现经济问题,审计结果将直接上交北京市审计局及北京市纪委等部门进行处理。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使全市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达到规范 化建设要求。同时增加工会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倡导开门办会、民主理财,采取账目公开、定期通报的方法,自觉接受审计和会员群众监督。

  工会经费审计建议篇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工会经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为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经审监督工作的认识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实施工会内部审计监督的重要渠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管理运作的风险难度加大,工会经审监督的工作就越显得重要。区总下发的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审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要求。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责,是《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是服从服务于工会全局的着力点。各级工会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要求,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加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建立起有效的经审监督机制,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好工会经审监督职责,发挥好经审监督的作用,更好地为工运事业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切实形成重视、支持经审工作的共识,形成工会内部监督的合力。

  二、强化审计监督职责的履行,加大以实务审计为重点的审查监督力度

  《实施意见》对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抓落实。

  1、加强对本级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包括对年度经费预算编制的审查监督,对重大开支项目实施的审查监督,对年度决算的审计监督。各县(区)、产业工会经审会要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情况及重大开支项目进行审查审计监督。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同级经审会全委会审查通过。预算的.执行和调整,要按《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上年度本级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应接受同级工会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审计,审计情况应向同级经审会全委会报告,由其审查并形成决议。

  2、加强对本级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及工会所办实体的经营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要形成制度,坚持一年审计一次。

  3、加大对基层单位的审计,特别是对在企业改制中工会被撤消或合并的单位,应当发生一起审计一起,不留死角,确保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

  4、加强对计拨经费的审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上级工会对所属基层建会单位拨缴上解工会经费重点抽查审计制度,重点审计基层单位是否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计算是否准确,拨缴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欠

  缴、漏拨情况,有无截留、挪用工会经费情况。计拨审计涉及到对行政方面的监督,要从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工会组织尊严的高度,采取切实的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县级工会经审会组织建设

  强化工会经审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县级经审会。凡是具备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都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经审会委员应由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有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经民主选举产生。县级经审委员人数应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县级经审会委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凡按要求建经审会组织的基层工会,经审会组建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对那些会员人数少,不能成立经审会的基层工会,应成立经审会小组或配备经审员,负责本单位的经审工作。经审会主任应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经审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应按同级工会机关部门正、副职级领导配备。本着精干、高效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原则,县(区)、市级产业工会都要设立经审会办公室,负责经审会的日常工作。经审办的人员配备,县级工会至少要有1名专(兼)职经审干部。加强经审队伍建设,强化政治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经审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四、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县级工会应建立健全经审会主任参加工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工会经费、财产管理制度和所属企事业的资产管理办法,应征求同级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的意

  见。要把经审工作列入同级工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经审工作汇报,研究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检查区总《实施意见》在本级工会的贯彻落实情况。从组织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以及工作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为经审工作创造条件,保障工会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地方工会经审专用经费应纳入本级工会年度预算,按有关规定的比例提取,由经审会主任审批。主要用于工会经审工作年度考核奖励和经审工作业务建设有关开支。

  要贯彻执行区总经审会制定的有关经审工作的制度和办法,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实施审查审计监督。上级工会经审会要经常对下级经审会的制度执行情况和经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