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纳税证明

时间:2022-08-03 14:24:58 证明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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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个体户纳税证明范本模板

  个体户是需要纳税的,如果不想被重复纳税,办好纳税证明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是百分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个体户纳税证明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个体户纳税证明范本模板

  一、办理流程:

  纳税人向主管办税服务厅申请

  纳税人提供申报材料:

  资料合法齐全:主管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后,出具《税款缴纳证明书》。

  资料不合法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充的材料。

  办理户口纳税证明

  纳税人填写《纳税情况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申请材料。

  资料合法齐全:

  主管局受理审核后,在已核对的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并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

  纳税人将认定表和申报材料提交市地税局审核

  市地税局审核后,出具《税款缴纳证明书》。

  市地税局审核后出具《税款缴纳证明书》。

  资料不合法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充的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申请办理户口纳税证明需提供:1,纳税情况申请认定表2,税收缴款书或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办理出国出具完税证明、汽车定编证明等其他纳税证明需提供:

  1.纳税人的申请书;(须注明开具完税证明的用途、完税期限等内容);2.税务登记证副本;3.代扣代缴或代征单位证明;(须注明开具完税证明的用途、完税期限、代扣代征税款金额和税种等内容,限实行代扣代缴或委托代征的个人提供。4.完税凭证。

  (限企业或单位、自行申报缴税的个人提供)

  个体户纳税的工作

  一、业务概述纳税人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企业参加某些政府部门的采购招标活动、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评比、总公司需要上市发行股票、纳税人申办蓝印户口以及办理出国定居等事项,有关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其纳税情况的证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的`一项管理活动。

  二、法律依据无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查验的资料

  持《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其他单位或部门的介绍信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2)审核、录入资料

  ①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②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③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

  审核无误的,通过系统开具《纳税证明》,发放纳税人。

  3.资料归档

  个体工商户开办工商税务登记流程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二、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不需要向国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为10-20元/户。

  三、关于发票问题

  (一)、发票领购资格(行政许可)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2、纳税人到主管地税局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1份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二)、发票购领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发票购领簿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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