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时间:2023-11-14 09:00:37 晓凤 关于我的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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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通用3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通用38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

  书是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品。我是一名小学生,我的最大爱好就是看书了。因为书中有许多知识和新鲜奇丽的事儿。

  我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我喜欢看一些童话书、漫画、作文书、还有军事、科幻之类的书。因为这些书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而且还有许多好文章、好词语和好句子,可以供我们学习、参考和积累。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或军事书。在童话故事书里,有的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比如说在“格林童话”里,有一篇叫做“圣母玛丽亚的孩子”的故事,讲的`是圣母不许珍丽打开那第十三道门,可她不听话,不但打开了第十三道门,而且还欺骗圣母说没有打开。因此圣母把她从天上打到了地上。但她做了王后,还生了三个小孩,还骗圣母没有打开,因而没有了孩子。最后因为她说出了实话,所以圣母不但把三个孩子还给了她,而且还祝福她永远幸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诚实,不要撒谎。

  在军事书中,你可以了解到许多新式武器,如水陆两用坦克、世界上最大的军舰——航空母舰、水中蛟龙——潜水艇、空中堡垒——轰炸机……同时还可以知道许多战争历史,可有趣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更好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

  在我的家里,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书。每一本都是非常喜爱的,都是妈妈省吃节约而获。我是一个在书中成长的孩子,从小没有玩具。伴我成长的都是来自于为妈妈精心买回的`书。

  我在七岁时,妈妈就开始伴我必读一本书(沉思录),其实对于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并不能理解,但是妈妈总是鼓励我。说:坚持读下去,因为它是人生的钢筋和水泥。没有这些创建不出坚实的大厦,在和妈妈的陪读中,我终于认识了古罗马哲学家皇帝,马可、奥勒留。他虔诚和仁慈,戒除恶形,摒弃恶念和控制脾气。一个皇帝都要控制脾气,而今我经常却不能控制脾气。所有的问题让我反思,怎个国家都是他的。为什么要控制脾气,因为他爱民如子。做一个皇帝并不难,可是要做他那样的皇帝却是难上加难。处处为民为国,把民和国紧紧放在心中。书中讲出了很多的智慧和知识,我开始走进书中找寻我要的角色。

  可是怎么都未能找到,就说书中提到人生来是为了合作,而合作却是难题,一个人如果只站在利益上去合作。其结果是矛盾重重,就拿妈妈伴我读书这件事来说;妈妈希望多读一点,而我想少读一点。更重要是行出来,经常让我和妈妈达不到合作带来的快乐;而这本书中的奥勒留皇帝又是我敬佩的皇帝,我真是左右为难。如果我不能按书中所写去面对我的学习、生活。我就会失去我所有的梦想,这本喜爱的书指导我和妈妈的人生。

  我和妈妈在书中找寻梦想,让自己看不见的缺点在书中得到指改。虽然每一个缺点是身体中的虫子,要取消都有个痛苦的经历。但是只有经历痛苦才能得到喜爱的人生!书的喜爱是一个皇帝用他正义、善良、来行善于天下。如果我能按书中所写来做,相信我以会写出一本喜爱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4

  如果你要问我,你喜欢的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鲁迅先生,但如果你要问我,你的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三毛的《我的宝贝》。这两个人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然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却还是想说三毛的《我的宝贝》。

  兴许我小时候也像三毛一样,喜欢拾荒,喜欢捡一些别人眼里的小破烂收藏着,这样的小心思让我一读到三毛的《我的宝贝》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她那把小破烂都珍视着的态度,这让我觉得“贵重”两个字无关乎金钱,而是关乎自己的喜爱。就像我的白色单车一样,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车很久,我会去跟保安打招呼,让保安帮我看着点我的单车,这时候如果保安要讽刺我,行,我会帮你照看你的宝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里,我的单车就是我的宝马,是载着我到处跑到处看到处游玩的宝马,无关乎它的价钱,而是我喜欢我的单车。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面写了很多她的宝贝,这些宝贝都是与她的缘分,这每个宝贝背后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视的回忆,我之所以喜欢她这本书,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为与人结缘或是与物结缘的过程,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爱在里头,过了很久之后,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会觉得是个安慰,也会觉得那个物承载着每一个与人或者与物的'永远,永远是什么呢?永远就是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时光已逝,只要这个宝贝还在,就代表着永远还在。

  这些细细的缘由,也就是我喜欢三毛这本《我的宝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欢三毛这个人一样,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样活出自己,别人眼里的破铜烂铁,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成为珍贵的宝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5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6

  当我看到《我要找到我爸爸》这本书时,我就爱不释手,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节,每一首诗,我都那么喜欢,于是,我选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开始认真地读起了这本书。

  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东西,像洗过的花裙子干了,小脚丫变大了,外婆的头发白了,这些都是因为时间。当爸爸带着情绪有点低落的吉米花和顽皮的吉大力去摘秋海棠的时候,吉米花的心情一下子就开朗了,走进海棠园,一棵棵粗壮、茂盛的海棠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子、叶子像桃心,通红的果子中,有的泛着紫色,在阳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和香甜的味道,吉米花不但釆摘了海棠,更是体会到了一段富有人生哲理的话:秋海棠就像幸福一样,你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然后学会珍惜,用心体会,感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这样在你的心里就能结出香甜的果实。听到这些话后,吉米花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平安,幸福,美好。

  吉米花的.弟弟吉大力通过爸爸。手机中的汤姆,他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尊重别人,赞美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还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有坚强,努力,坚持,不被困难打倒。当寒假来临的时候,吉米花主动为家人做起了早饭,她用自己的爱心为家人准备了丰盛的早餐,家人不仅吃饱吃好,更是吃出了爱的味道,晚上一家人在露台上看星星,每个人都发表了一篇关于星星的诗词,这是多么美好多么温暖事情,让我能更细腻的感受这个世界。

  听,吉米花和她的姐妹们从雪地上传来了快乐,爽朗的笑声,她们一起玩耍,一起作诗,一起分享快乐……当我一口气读到故事结尾时,我仿佛看到了吉米花和他的家人们其乐融融的场面,一家人互相关心,互相信任,互相帮助,我很感动,愿我们人人心中充满欢声笑语,处处充满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7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8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9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称之为挚友、老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无数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驱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一定要用心的、认真的品味,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0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热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1

  没有一个车能像书一样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没有一滴水像书一样让你感受知识的甘甜;没有书就没有生命对我来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

  他这本书我已经读了至少五遍,因为他实在太有魅力了,吸引着我。每当我重新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都充满了激动和迫不及待,就当做我从来没有看过一样。

  里面的主人公是夏洛,他有一个叫威尔伯的朋友,是一只小猪,夏洛对待他的朋友真的是真诚无私,为了他还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记得那一页,小猪威尔伯差点儿死去,幸好有夏洛为他织起的大伞。每当读到这一页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会不由的从眼眶里跳出来。

  我最欣赏他身上这种宁愿自己受苦也不会让别人受苦的精神,对待朋友真诚无私,最后他虽然死了但他身上这种精神永存。我对这本书的见解是:不要自私,好的东西要学会分享给别人,不要独吞。这样你的朋友才会更多。如果你不具备这些,那么身边的朋友都会离你远去,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向夏洛这样的好人该多好啊!

  那一次老师让我买这本书,我开始不想买,后来人家都买了我也无奈买了看了几页,还挺好看的。有一次我的书忘学校了,那天狂风暴雨,我非要去学校拿书,妈妈就是不让我去,我差点儿给妈妈吵了一架,最后还是去了。一路上我把书放在怀里,尽量不让他湿。回到家时我全身都淋湿了,但我的心里还是无比温暖。

  这本书中蕴藏着许多值得去一生感悟的哲理,其中最令我感慨万千的是友谊二字,友谊是用任何财富都换不来的财富。正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珍惜友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2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3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最近喜欢看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好朋友李宏阳给我推荐的。我让妈妈给我买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籍。

  《淘气包马小跳》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讲的是调皮、诚实的马小跳的快乐生活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好玩故事。

  马小跳生下来时候,叫马小骥,因为他一生下来就会跳,所以又叫马小跳。马小跳一年级的'时候就有三个铁哥们,他们叫:毛超、张达、唐飞。全班人都叫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四大金刚。虽然四大金刚是淘气包,但是他们格外善良,他们帮流浪狗找到了主人,还带着小狗到宠物医院看病。

  马小跳的科学老师本来是方老师现在是雷鸣老师了,因为雷鸣的声音是轰隆隆,所以全班把雷鸣老师叫做轰隆隆老师。

  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非常好玩,把马小跳的房间占了,给门上贴了张字条:女生寝室,男生免进。气的马小跳火冒三丈,但他怕杜真子带着的会冷笑、大笑、傻笑、微笑的小猫。

  马小跳为了竞选市长,就把大家的愿望全部都问了,没想到他会真当了超级市长,并代表全市的孩子在电视上向真正的市长提了三个愿望。

  这本书里的故事诙谐幽默、好玩有趣,还有马小跳调皮搞笑,快乐的生活,就如同我们的快乐童年。我现在特别喜欢这本书,每天一有时间就会津津有味的阅读《淘气包马小跳》,体会他们的快乐生活。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我感觉自己好像刚从知识的海洋里出来一样,有许多好词好句都存在我的脑子里。我也觉得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喜欢,一样入迷,让我们共同分享读书的快乐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4

  如同灯盏般照亮我前进的道路,如同一把钥匙,为我开启智慧的门窗,书,如同……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启明星,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朋友。

  长这么大了,我也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里面的内容都是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读这本书时,与其他书不同,读别的书总是不想读,读了也是心不在焉,可读这本书的时候却全神贯注,百读不厌。读的时候有我对狠毒的王后的恨痛,也有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怜而忧伤,里面的故事有趣又让人深受启发,也让我和这本书一起活动,我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人物。

  有一次自己竟读书读的着迷,被妈妈骂了一顿。那天下午我帮妈妈做完家务又如约地坐在自己的学习桌上全神贯注的读那本书,当读到恶毒的王后给白雪公主吃了半个有有毒的苹果就立刻昏倒在地时自己心里就特别担心,心想:白雪公主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怎么能死呢?我还安慰自己,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定会因为什么阴阳差错,公主又活过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活过来了,原来用苹果卡到喉咙里了。时间很快过去了,妈妈也做好了晚餐,和自己仍沉浸在这本书中,妈妈喊我吃饭,自己也没听见,也不知妈妈什么时候过来把我的书拿走了,我只好过去吃饭了。

  吃完饭自己什么也不干,拿起书又开始看了。白雪公主也特别善良,养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那些小动物受伤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包扎;饿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食物;冬天冷了,是白雪公主给他们温暖。我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深深打动。

  在书的海洋里,我们收获了知识,长了见识,懂得了人生的道理,让我也从中受到了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5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6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7

  这几天我又在读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道理,同时又觉得很意想不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风阡阡,风阡阡当不上班长,又参加不上鼓乐队,所以欣然接受神秘之约进了狐狸小学当插班生。当她进去的时候,发现这的一切课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时,她又有了许多的好朋友,后又成了“水片大王”,这让所有的小狐狸都羡慕,都佩服。不过,风阡阡后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强带走,让人类侯得驾趁机溜了进来,把九大恶猎放了出来,瞬间造反,这一次可闯了大祸!她们也知道了,原来这九大恶猎曾经想把狐狸给杀害了,这一次出来了,肯定要逃跑,回来再复仇。不过幸亏有狐人的帮助,九大恶猎也没能逃得出去,风阡阡因为受了伤,躺在了病房里。而侯得驾不听劝,跳进了具有极其强大的激活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戏耍了一阵,上来时他就像疯了似的乱扭乱动,过一个小时后,他躺了下去,能量耗尽了,再也不能动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狐长老们听取了风阡阡的意见,放了候得驾,并让他活了过来,让他好好做人。候得驾放出来以后再也不敢乱动了。最后,风阡阡三个月的插班生也该结束啦,风阡阡也失去了所谓的魔法,变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没有来自狐界的消息了。

  这一本书不光讲了风阡阡转学后的故事,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因为残忍地杀害动物,是动物们都害怕人类,所以,我们也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动物,去保护它们。这样,我们就会是美好的一个大家庭,没有杀害,没有坏人。

  狐狸精说,她们不是狐狸,就像人类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她们是由狐狸演化而来的。她们跟我们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她们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地位是跟我们同等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8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19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0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喜欢看书,曾读过许多书,如:《根鸟》、《水浒传》、《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为了生存,他想尽一切办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凭借着自己的惊人毅力,战胜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终于得救,回到了故乡。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鲁滨逊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叹服他的智慧——在困难面前,鲁滨逊懂得将自己面临的好处与坏处对照,使自己从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别欣赏他在绝境中那远超常人的乐观与毅力。

  从鲁滨逊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记得有一次,语文小测之后,老师要求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个“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断地抱怨着:“作业都这么多了,为什么还要布置这个任务?”但我只能接受这个令人头疼的事实。我从抽屉拿出久违的《鲁滨逊漂流记》,心想:“既然鲁滨逊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断激励自己,果断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更加努力地学习,后来我的语文成绩渐渐提高了。

  从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我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以启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乐趣。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乐观的心态,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1

  我是个书迷,家里的书多不胜数,有故事类的、科幻类的、漫画类的、自然类的……这么多的书里面,你知道我最喜欢哪一本吗?

  如果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一定会知道,因为你能看到我这段时间无论去哪都会把这本书带在身上,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看就半天。这本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的。

  首先这本书的质量非常的好,纸张厚厚的,压塑的封面的彩色印刷非常的清晰:正中是三个大大的“昆虫记”这三个大字,旁边是一只栩栩如生的大木蜂,可能有人看到这会疑惑,木蜂是什么?是不是小作者搞错了把“蜜蜂”写成了“木蜂”了呢?我告诉你,我可一点都没搞错,看过这本书后你就会知道“蜜蜂”与“木蜂”的区别了。木蜂上面有一只巨大的塔蓝图拉毒蜘蛛在织网,左下角有一株淡黄色的吊钟花,在它的叶子上一只萤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蜗牛。旁边一只象鼻虫和一只天牛虫子互不干扰、自得其乐。

  书本里的内容全部是描写各种昆虫的生活的:如塔蓝图拉毒蜘蛛、虎纹圆蛛、蟹蛛、黄蜂……作者法布尔用简洁的语言、可爱的彩图、活泼的故事情节描绘了自然界中的种种昆虫,通过他的描述,无论是我见过的还是没见过的种种昆虫都活龙活现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了,我感觉我就是其中的一只小昆虫,我融入了它们的`生活,甚至可以感受得到它们的喜怒哀乐,这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

  感谢妈妈送了本这么好的书给我,它既让我增长了不少的自然知识,也让我在看书的过程中得到美的享受。希望大家有机会的话也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踢足球、打篮球、打羽毛球、踢键子等,然而我最热爱读书。

  一本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受益匪浅。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生存的家园—————地球。它还让我懂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孝敬父母。一本书,可以让一个人改变他的人生理想,改变一个他的性格。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父母对我们的关爱,看到了父母对我们做出的.无谓的“牺牲”,看到了父母对我们的信任,同时也看到父母对我们充满信心。一本好书还让我真正体会到了“母爱比海深,父爱比山高”。

  我喜欢一本书,它可以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中国,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它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那美丽的山川,圣洁的河水,白雪皑皑的雪山和雄伟壮观的古代建筑。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热带地区那浪漫温馨的气息,让我领略各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让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家乡也是那么地美丽啊!

  我喜欢一本书,因为它可以让我看到孕育自己十几年的妈妈——————地球,是那么的美丽,但是她自己的子孙后代却不关心自己的母亲,让自己的母亲承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乱扔垃圾,滥砍滥伐,任意破坏生态资源。啊!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们,我发自内心地呼吁你们,不要再用无情的木棒痛打自己的母亲了,保护自己的母亲,去关爱她吧!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喜欢一本书,它让我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让我懂得怎样去孝敬亲人,保护家园,让我懂得有了失败,才有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3

  洋葱头是谁?你猜猜?其实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葱头历险记》的童话集。我爱上了这个洋葱头,也从洋葱头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快乐!

  洋葱头里说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葱大叔的长胡子》。当我读到小葱大叔说:我的胡子太麻烦了,我老婆总用它来晾衣服。你看,我的胡子被衣服夹夹出印来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声中,我领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葱头还讲过一个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讲卫生,三个月才洗一次澡,读到这我都要吐了。更让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门,就会有一大群苍蝇跟在后面。它都影响到了我对大白梨的感情了,因为在我咳嗽的时候,妈妈经常用它给做我最爱吃的白梨罐头,来缓解我的咳嗽,这以后,还让我咋喜欢它呢?

  另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葡萄师傅的鞋铺》。戴着眼镜的.葡萄师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双鞋。但葡萄师傅每次都会把顾客的鞋修坏,因为它以前总是粗心大意的,认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没人敢去他的鞋铺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铺都关门了,一位非常着急要修鞋的顾客,只能进了葡萄师傅的店铺。没想到,葡萄师傅这回小心翼翼、顺顺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顾客非常感谢葡萄师傅。

  读到这,我非常钦佩因为他的用心,满足了顾客的心愿,终于这一次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要马马虎虎,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洋葱头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个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知识和快乐。

  非常感谢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又有趣又长知识的书,从洋葱头那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成语的含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4

  也许,我总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当00后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寻找酣畅淋漓的快感时,我正在图书馆的一隅品味书香之气;当00后们在课余时间畅聊明星八卦之时,我正在书桌前“畅游书海”;当00后们在“微博微信”上呼朋唤友之时,我正怡然自得的在书桌前品着茶,看着书。

  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就算整天与书打交道也不会疲倦,人送外号“资深老书女”,看着满满一书橱的书,很难说出特别喜欢哪一本,因为我觉得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特色,每一本书都有着能把人带进书里去的魔力。我用手轻抚过每一本书,目光停在了这本《弟子规》上,脑海里闪现出几年前的画面。

  记得在小学3、4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背诵《弟子规》1~5句,我觉得这种东西有什么要背的呀,考试又不要考,还不如将这个时间又来复习呢,于是我早就将这份作业抛之脑后了,可没想到,第二天老师竟然要检查,我自然没有回答上来,回家后便多了一项作业:抄写《弟子规》1~5句,并背诵。我气不打一处来,边抄写边生着闷气,就连背诵的`时候也是咬牙切齿的。妈妈见我这个样子,很是担心,连忙问清楚了状况,语重心长的跟我说:“做任何事情都要上心,如果没有用心去做,再怎么做都是不得要领。”说罢,便和我一起读了起来。第二天我不但背的滚瓜烂熟,还明白了《弟子规》的真正含义。

  直到现在翻阅起这本书来,还是深有感触:“父母呼,应勿缓”年少的我知道了与父母的相处;“兄道友,弟道恭”让我懂得了要友爱兄弟姐妹;“衣贵洁,不贵华”告诉我穿衣服注重的是整洁而不是华丽;“凡是人皆须爱“告诉我们要有关爱之心....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在书中找到了答案,那么你们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5

  有一本书,我从小读到大;有一本书,我永远也读不腻,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就叫小豆豆,而我的小名也叫豆豆。这种重名的感觉让我和这本书一下子就拉近了关系。

  上幼儿园的那会儿,每天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篇小豆豆的故事。我边听妈妈绘声绘色地讲着小豆豆有趣的故事,一边在欢笑中睡着了。有时妈妈忘记给我讲了,我就会大声地把妈妈叫来,如果妈妈在忙,爸爸就会来讲。听着爸妈讲的故事,我马上就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乐观好笑的小豆豆。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次读书交流会上,我们交流《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一下子来了劲,觉得自己可以大显身手了。在课堂上,我绘声绘色地把我和小豆豆的故事讲了出来,获得了同学们赞赏地的掌声。五年级上学期,要求写一篇好书推荐的作文,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要写《窗边的小豆豆》。于是,我从主要内容、人物形象、语言风格和感受启发这四个点来推荐这本好书,果然,这篇饱含着我对这本书真诚喜爱的作文得到了95分的好成绩。这一次,我仍然觉得与人分享小豆豆是一件自豪快乐的事。

  我喜欢小豆豆那乐观向上的品质。就算她有时会遭遇一些不开心的事,比如不小心掉进水泥堆里;最喜欢的钱包掉进了厕所里,但她总能坚强地往前,忘记那些打扰她的小事,让自己更加快乐。不仅如此,小豆豆还很关心身边弱小的动物和同学。这样的小豆豆,也为她以后成为联合国的亲善大使有着很大的关系。

  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也喜欢小豆豆,不仅仅是因为缘分,还因为小豆豆伴随我一起成长,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6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我就很喜欢一本书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这本书就是围绕着主人公王宝的南柯一梦展开,虽然就是一个比较低年级的人读的一本书,但是我也觉得张军爷爷写的十分的好,能让我进入到这个书中的画面里去,读到哪就想到哪,这个画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脑子里呈现出来。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8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29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0

  暑假期间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海伦凯勒本人,当我读完这本书后,让我的心灵感到非常的震撼,同时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真是受益匪浅

  海伦出生时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一个既没有听力,双眼还失明的人,刚开始,海伦对生活充满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师来到她的身边,才重新燃起了海伦对生活的希望,在老师和亲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几倍的努力,学会了阅读与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同的事、物,最终以惊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学,并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命运对海伦的不公,让她既看不到也听不到,每天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任何痛苦,每个人都是身体健全的人,却总是依靠在家长的.庇护下,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点困难与挫折,总想着依赖别人,我也曾闭上自己的双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这个绚烂多彩的世界,如果连一点点声音也听不到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我一下子绝望了,这真是太残酷了。

  想想海伦她那么小的年纪就遇到了这么大的变故,却还能积极的面对生活,而我们却还在整天打游戏,抱怨母给的爱还不够多,抱怨老师布置的作业多,这些问题,和海伦相比还是问题吗?也太不值得一提了。

  同时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如何面对不同的人生,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面对困难,我要同海伦学习,让自己变得坚强自信,最终获得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1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

  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

  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 身》:"董永家贫,卖 身葬亲,

  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3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4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6

  在我家书柜里珍藏着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虹猫蓝兔七侠传》、《少儿百科全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让孩子着迷的77×2个经典科学游戏》这本书。

  这本书是爸爸和妈妈一起买给我的,书的封面是淡蓝色的,上面画着八个不可思议的科学实验。我十分喜欢,看了几页就立刻被实验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其中一个科学游戏是这样的:先把一个箱子固定好,然后点燃一支蜡烛,立在离箱子一米五远的地上。在固定好的箱子上挖一个直径大约十厘米的小洞,用箱子上面的小洞对准蜡烛,拍箱子两侧,蜡烛就会熄灭。我不相信,于是就按照书上说的那样做,居然成功了,我非常开心,同时也明白了“空气炮”的科学道理。

  另一个实验的.名字叫“鸡蛋变胖”。我一看到这个题目,就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心想:鸡蛋怎么会变胖呢?实验过程是这样的:把一个鸡蛋放到一个较大的杯子里,再把醋倒在杯子里,过三天后,鸡蛋不但会变胖,外面的硬壳也会变得非常软。我觉得是书印错了,我一定要帮它改正过来。我一步一步地按照书上说的去做,不敢有半点马虎,耐心等待三天后,奇迹出现了,它果真变胖了,而且蛋皮也变得非常软。我大吃一惊,结果真的和书上说的一样一样的呀!爸爸告诉我,那是因为鸡蛋壳中硬的东西被醋溶解了。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科学游戏,我只做了一少部分,但从中我明白了许多科学道理,同时我也知道科学知识原来这么有意思呀!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把这些知识都学到手。读了这本书,我的心里就象喝了蜂蜜一样,建议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和我一块做实验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7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38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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