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作总结

王爱国司长在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7-10-31 19:48:43 生产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王爱国司长在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理清思路开拓进取

王爱国司长在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扎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司长王

(2010年11月2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认真研究安排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可持续水利和民生水利大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我部多年来召开的少有的全国性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门会议,也是我部设立安全监督部门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矫勇副部长、汪洪总工亲自出席会议,矫勇副部长明天将发表重要讲话,汪洪总工程师将作总结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下面,我就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向大会作报告。

一、近年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回顾

在水利部党组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水利行业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围绕水利工作中心任务,紧密结合水利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着力抓好安全生产“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部迅速贯彻部署,对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加快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部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陈雷部长和矫勇副部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多次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2008年机构改革中,水利部专门设置了安全监督司,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近年来,水利部多次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国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部署各项工作。特别是矫勇副部长亲自率队,对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的检查和督导,有力促进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完善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把水利“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流域机构和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机构改革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湖北、吉林和陕西等省通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狠抓落实,在加强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严格责任和目标考核、强化重点监管和宣传教育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两个主体责任

各级水利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作为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认真抓实、抓细。一是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根据国务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部署,我部制定了水利行业2009年和2010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到有关责任单位。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制定“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方案,采取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状),向社会公布重点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方式,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具体人员。二是制定工作规则,建立工作机制。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我部修订了《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对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6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一些地方和单位也制定了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形成综合监督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安全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我部积极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进一步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些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进行了大胆探索,通过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追究。重庆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类分项,以千分制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和等级评估认证,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黄委和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等省通过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评先创优范围、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方式,对生产经营性单位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到位。

(三)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在水利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力度,对违反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无证上岗等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针对严重影响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和临河建筑物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我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乱采滥挖等非法违法行为。针对小水电站建设中突出的“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四无”水电站导致安全事故和涉水纠纷明显上升的问题,我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违规水电站“拉网式”清查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小水电站无序开发、违规建设、事故多发的势头。今年8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电和河道采砂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集中4个月时间对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不执行开工审批和竣工验收制度、“四无”小水电建设、无证和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等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近年来,针对江西大碑水电站、湖南杨家潭水电站等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海南博冯水库除险加固施工溃坝等重大涉险事故,我部加大了督导力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通报。长江委、珠江委、贵州、广东、天津等单位和地区,加强对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施工现场支护防护、河道采砂、通风排烟、防触电、防爆炸等的监督检查和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国共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7745次,查处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等违法违规活动436起,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5200座,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效显著。

(四)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消除重点领域安全隐患

结合水利行业特点,以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为主要内容,突出预防为主,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理行动。一是加大病险水库等工程除险加固力度,加快解决工程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部署,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中的6240座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将于年内完成,基本消除安全隐患。黄土高原病险淤地坝通过增设排洪设施,提高防洪标准,落实应急预案,增强了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针对大规模水利建设中施工项目多、战线长、队伍杂等特点,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时段、全过程安全监管,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管。三是加强了农村水电建设与运行和淤地坝的安全监管。我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和电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审批核准,定期开展安检。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行淤地坝“一人一坝”管护模式,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了水文测验和重点实验室等领域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水文缆道、测船等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编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对用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五是进一步加大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水利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我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监督检查、全国水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专项行动,加强了汛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了对学校周边水利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力促进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据初步统计,近两年来,通过对全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出各类隐患65755项,整改60161项,整改率91.5%,发挥了重要的安全防范作用。

(五)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安全意识

近年来,水利行业以加强宣传教育为手段,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相继组织了“水系民生、安全发展”水利安全生产巡回演出和专题汇报演出、主题摄影比赛图片展、制作张贴水利安全生产宣传画、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以及“民生水利与安全发展”有奖征文等活动,增强了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了全行业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在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中,我部获得了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安全伴我行”全国安全生产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奖,安监司被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6部委评为“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009年安全生产月优秀单位”和“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组织单位”,长江委被评为“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各地各单位面向职工、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黄委、宁夏水利厅等通过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做“青年安全生产标兵”等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加强了对水利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我部组织编写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系列教材,先后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利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及救援演练等教育培训活动,特别是加强了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的培训考核。

近两年来,水利系统共举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知识讲座1532次,培训人员11.6万人;举办“三类人员”培训班118期,累计培训12931人,考核合格10524人。

(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水利安全生产长效监管

为逐步建立水利安全生产规范、有序的长效监管机制,我部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体制,明确了工程措施、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监督检查等要求。在《中国水利报》上,矫勇副部长提出了贯彻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关司局、单位、专家以及湖南、云南等六省就贯彻落实《办法》有关情况作了进一步宣传。二是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并加强了与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开展。三是修改完成了《水利建设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报批稿)》,组织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水工金属结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等的研究制定工作。四是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五是为进一步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完善和规范了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和安全事故报送制度。各地各单位也结合实际,积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广西、广东、重庆等省市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问题举报制度等,加强了法规制度建设,有力地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

(七)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和使用,落实经费渠道,保障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安徽省水利厅把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积极开展调研、测算工作,从定额、概(预)算层面上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专项费用。辽宁省大伙房输水工程建设累计投入安全费用近5000万元,为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了保障。二是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初步完成了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了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库,开展了水利行业安全资质(资格)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价、评估体系研究。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积极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积极与安监、电监等部门沟通,开展了万家寨水电站“黑启动”演练活动,为电网的应急电源建设提供了可靠保障,提高了水电站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据统计,两年来全国共进行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531次,演练人员34403人次。

(八)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中,水利部设立了安全监督司,七大流域机构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明确了安全监督职责。各地也根据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安监职责,充实安监人员,初步建立了水利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截至目前,25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安监机构,其余省市也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监督职能。湖北、江西、吉林、甘肃、云南等省的部分地(市)、县也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强化了基层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有效履行水利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促进流域和地方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加快开展,增强水利安全监督系统的交流与沟通,安监司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并分别召开了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座谈会,对各地水利安全监督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了总结,探讨交流新形势下安全监督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

经过共同努力,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规模水利建设全面展开、防汛抗旱任务艰巨的形势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08年以来,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伤亡人数同比下降,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较以往减少,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向好的态势。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部党组、部领导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单位尽职尽责和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水利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水利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和无私奉献的结果。

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水利处于建设提速、管理强化、基础夯实、能力提升的关键时期,水利安全生产也正处于理思路、定目标、打基储谋突破的重要阶段。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部党组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把握形势,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更好地推动水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1、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是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明确指出,要把安全发展纳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总体战略,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多次强调,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是建设***社会的迫切需要;搞好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继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后,今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7月和8月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对安全生产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研究,对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预防工作、督导检查、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中央统一部署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专项治理活动。尽管如此,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重特大安全事故仍然出现了多发频发态势,重特大事故发生周期由2009年的大约5天一起,缩短为今年9月前的4天一起;近日,上海又发生了造成58人死亡的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水利行业近年来虽然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也发生了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我们要认真汲取教训,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不断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

2、水利安全生产任务更加艰巨

2008年以来,中央实施扩内需、保增长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大水利投入,加快水利发展。在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中央再次强调和突出了加快水利发展的重要作用,水利建设与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2010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接近千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有力地推进了甘肃引洮、吉林哈达山、贵州黔中、四川亭子口等一批骨干工程建设,加快了以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的民生水利建设步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启动,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也将陆续实施,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点多、面广、量大、种类多样的特点更加明显,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迫切需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同时,极端气候条件对工程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不确定性增加,使得水利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加大。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出现多次大范围的强降过程,部分地区遭受局部集中暴雨引发的较为严重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洪涝灾害。繁重的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频发的自然灾害、潜在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使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几率增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肩负责任的重大,以认真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面对新要求,迎接新挑战。

3、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观念淡薄,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不完备、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少、能力弱;有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制流于形式,领导不能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有的安监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虚化、弱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难以开展到位。与此同时,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不安全因素多,大量病险工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多,小型水库、小水电站和淤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比较薄弱。上述问题,难于满足新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的需要,既是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今后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面。对这些与水利安全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我们绝不能忽视。

(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为重点,构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和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和推动,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紧紧抓住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这条主线,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安全基础工作、协作联动,构建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监管、技术标准和服务支撑工作体系,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和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近一个时期总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近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落实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落实到各个层次和环节,落实到各级单位和人员,强化职工的“末级责任”,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不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把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要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逐岗、逐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牢牢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二是切实加强病险水库、病险水闸等病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目前全国仍有2万多座小型水库、近3万座病险水闸亟待除险加固,是水利安全的头号隐患,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预期目标完成除险加固任务。三是切实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从法规制度上建立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不落实等关键问题;要巩固违规小水电站清查整改成果,认真履行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小水电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要完善淤地坝排险避险方案,确保运行安全。要建立小型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防范安全事故。四是切实加强汛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这些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要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五是切实加强水文测验、水工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水文测验、勘测设计、科研院所试验室和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监督整改,抓好治理。

3、不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措施

一要充实水利安全监督力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理清监管职责,整合、充实监管队伍,落实工作经费,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没有成立专门机构的地方,要把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到有关部门,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员管理、有经费保障。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要加强检查督导。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加大事故查处和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的督导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三要加强群众监督。落实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鼓励职工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群众反映和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形成职工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4、逐步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抓紧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包括安全监督、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查处、应急管理和教育培训等主要内容的法规体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要健全和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逐步形成规范高效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要建立和完善各类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5、努力提高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是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水利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政府部门已批复设置安监机构的要抓紧落实到位;机构改革中尚未设置安监机构和明确职能的,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力争得到重视和加强。各地各单位要在建立机构、完善队伍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安监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水利安监队伍。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安全投入,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把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安全生产和运行。三是要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四是要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建设。要注重安全评价、检测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它们在技术咨询、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三、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安排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实际,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国务院《通知》的贯彻落实

国务院《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当前,我们要重点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知》,领导干部带头学,切实把握《通知》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我部也制定了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分工方案的分工意见,各地要按照要求,制定分工方案的具体实施意见。各单位尤其是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围绕《通知》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工作措施,确保《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

两年来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逐一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加大工作力度,从源头上加以研究解决,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年”工作成果;要认真及时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经验,从法规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投入、机构队伍保障、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逐步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确保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力开展。

(三)抓好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落实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部在全行业部署开展了以打击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与运行等领域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各地经过自查自纠、整改治理和巩固成果三个阶段的工作,“打非”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前不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又对下一阶段“打非”专项行动和以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的联合执法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将“打非”专项行动与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将“打非”专项行动引向深入。要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要按规定予以处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要建立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水利行业“打非”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加快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步伐

一是尽快开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检查调研和安全风险管理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出加强大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的有关对策建议,为修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奠定基矗二是加快《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制定出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及《水利工程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导则》和《水利工程安全评价机构及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办法和措施,推动水利工程安全评价工作,保证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四是加快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根据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各项水利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促进水利安全生产的法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五)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是各流域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管理人员,尽快实现安全生产专业化监管。二是要落实安全监管经费渠道,把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满足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三是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建档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的每项工作、每个隐患和每起事故都有据可查;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发布和查询等工作,逐步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四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事故调查、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五是完善安全监管队伍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发生,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行为。

(六)抓好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树立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分专业、分层次对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教育培训。各级水利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大投入,保证培训计划的完成。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三是做好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类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培训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考核把关不严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保证安全培训考核效果。

(七)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协作配合

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需要各方齐抓共管。水利安全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监督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形成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强大合力。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与政府安监、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共同参与的水利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加强协作,相互配合,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工作效能。

同志们,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水利部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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